关于征集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和主题歌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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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2 15:14:31
发布时间: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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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深化我院学生科技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建设,现向大家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和主题歌曲的通知,请有意向的同学们以个人或团体为单位,认真阅读有关通知。
  一、征集内容
  (一)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
  (二)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主题歌曲
  二、征集时间
  (一)形象标识(LOGO):2024年4月17日—4月21日
  (二)主题歌曲:2024年4月17日-4月26日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内容,且必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涉及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益。
  2.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立足海南自贸港建设,紧扣“自贸海南科普有我”主题,突出科普志愿服务内容,构图应简洁、特点突出、辨识度高,宜于明确标示,便于深刻记忆,利于宣传推广,适用于立体、平面、布展、舞台、电子媒介、新媒体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
  3.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主题歌曲要围绕“自贸海南科普有我”主题创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艺术取向,不限形式,旋律优美、雅俗共赏、易于传唱。歌词内容应积极健康、简洁明了、朗朗上口,能充分体现大学生开展科普志愿服务的高涨热情。歌曲节奏应有较强代入感,能与广大活动受益群众产生良好心理情感共鸣。
  (二)作品提交
  1.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须提供矢量图及JPEG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单张图片不小于3M。
  2.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主题歌曲时长在3分钟左右,格式为MP3格式。须报送完整的MP3歌曲和电子版歌词、曲谱,不接受单独的歌词或曲谱。
  3.所有参选作品设计以电子稿形式上交,须附200—5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称、创作理念、作品寓意、设计内涵等,均提交至邮箱:tw@his.edu.cn。上报时将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或主题歌曲创作登记表及原创版权承诺书,JPEG图片或MP3一并上传至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一枚及主题歌曲一首,对获奖个人或团体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和证书交付作品创作者,创作者不止一人的,交付给图片、歌曲标注中排名最靠前创作者。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
  (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的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著作权登记等活动。作品创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四)作品创作人对作品权利负责,保证所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应征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或因抄袭引起的任何纠纷等,主办方有权撤销其参评资格及获奖项,并由个人或团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主办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或第三方遭受的全部损失。若有内容相同者,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登记表及原创版权承诺书,填写并盖章后一并发送至团委邮箱。
  来源|团属新媒体工作室

https://mp.weixin.qq.com/s/cGdlJnLAr6xPmv2sLFT4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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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深化我院学生科技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建设,现向大家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和主题歌曲的通知,请有意向的同学们以个人或团体为单位,认真阅读有关通知。
  一、征集内容
  (一)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
  (二)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主题歌曲
  二、征集时间
  (一)形象标识(LOGO):2024年4月17日—4月21日
  (二)主题歌曲:2024年4月17日-4月26日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内容,且必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涉及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益。
  2.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立足海南自贸港建设,紧扣“自贸海南科普有我”主题,突出科普志愿服务内容,构图应简洁、特点突出、辨识度高,宜于明确标示,便于深刻记忆,利于宣传推广,适用于立体、平面、布展、舞台、电子媒介、新媒体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
  3.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主题歌曲要围绕“自贸海南科普有我”主题创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艺术取向,不限形式,旋律优美、雅俗共赏、易于传唱。歌词内容应积极健康、简洁明了、朗朗上口,能充分体现大学生开展科普志愿服务的高涨热情。歌曲节奏应有较强代入感,能与广大活动受益群众产生良好心理情感共鸣。
  (二)作品提交
  1.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须提供矢量图及JPEG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单张图片不小于3M。
  2.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主题歌曲时长在3分钟左右,格式为MP3格式。须报送完整的MP3歌曲和电子版歌词、曲谱,不接受单独的歌词或曲谱。
  3.所有参选作品设计以电子稿形式上交,须附200—5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称、创作理念、作品寓意、设计内涵等,均提交至邮箱:tw@his.edu.cn。上报时将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或主题歌曲创作登记表及原创版权承诺书,JPEG图片或MP3一并上传至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海南省万名大学生基层科普行活动形象标识(LOGO)一枚及主题歌曲一首,对获奖个人或团体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和证书交付作品创作者,创作者不止一人的,交付给图片、歌曲标注中排名最靠前创作者。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
  (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的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著作权登记等活动。作品创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四)作品创作人对作品权利负责,保证所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应征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或因抄袭引起的任何纠纷等,主办方有权撤销其参评资格及获奖项,并由个人或团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主办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或第三方遭受的全部损失。若有内容相同者,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登记表及原创版权承诺书,填写并盖章后一并发送至团委邮箱。
  来源|团属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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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4-04-21

更新时间:2024-04-22 15:14:31

发布时间: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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