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层次、多视角宣传和提升盘锦市湿地之都的城市魅力,传承和弘扬楹联、书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定举办“湿地之都•人文盘锦”全国楹联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楹联学会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员会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盘锦市兴隆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盘锦市兴隆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盘锦点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8月13日止; 评审时间: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8月23日止。 三、作品评审: 由主办方邀请全国著名楹联专家组成评委,推荐工作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对所有参赛作品实行匿名遴选。 推荐原创精品力作1名,稿酬5000元; 推荐原创佳作3名,稿酬各3000元; 推荐原创作品6名,稿酬各1000元; 推荐优秀作品30名,稿酬各500元; 推荐入围作品60名。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投稿要求: (一)征稿主题和内容:作品须符合历史、文化、区域等特点,既有个性化色彩,又能反映时代特征,立意高远,贴近生活,内容健康向上,体现获得感幸福感,富有韵律美、文词美、意境美。既可综述盘锦市城市发展的现状与展望未来,也可歌颂盘锦市自然风光和历史人文等。 (二)征稿对象:国内外楹联家和楹联爱好者。 (三)投稿一律采用电子邮箱: lhylsfbwg@163.com 联系人:高嵩(请勿以影印件方式投稿) (四)来稿作品具体要求: 1、作品须符合“联律通则”的要求。古声、新声均可,但同一联中不得混用。单比不得超过15字。 2、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参赛作品须本人独立原创。如有侵权或抄袭等行为,即取消参加资格。 3、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活动组委会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出版权,且不再另付稿酬。评选结果通过中国楹联学会官网公示、公布。 5、所有投稿作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湿地之都•人文盘锦”全国楹联征集活动组委会 2023年7月8日https://mp.weixin.qq.com/s/DMZU8DmNT6bQABcLPv5u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