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酒泉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镇,也是边塞诗词的发源之地与兴盛之地。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边塞诗风,让文艺走向基层、走进群众、贴近生活,促进酒泉文艺事业繁荣,提升人文魅力,助推酒泉文化旅游经济持续发展,特举办2023年边塞诗词全国书法作品展。 一、指导单位: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二、主办单位:中共酒泉市肃州区委宣传部 酒泉市书法家协会 肃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肃州区书法家协会 肃州区文化馆 酒泉市汉唐美术馆 四、征稿细则 (一)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的省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征稿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来稿注明“边塞诗词”字样。 (三)作品要求。 (1)书体不限,鼓励结合贯彻,书写积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作内容以古今边塞诗词、历代歌颂酒泉及肃州区的诗文。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注意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书写今人诗文者,自行处理好版权事宜,所有创作内容请附释文。 (2)投稿作品均寄原创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长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横竖均可。手卷作品高度不超过50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要求在24页以内,高度不超过50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手卷、册页除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每位作者投稿最多不超过4件(须一次寄出)。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来稿不退,所有投稿作品版权及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 (4)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电话、身份证号、通讯地址、作品名称、是否中书协会员。作者按要求填写投稿登记表,随作品一并寄至本次展览组委会,中书协会员需寄会员证复印件。 五、作品评选 由主办方邀请专业评委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公正评审,评审结果由肃州文联公众号做及时发布。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投稿作品可直接进入终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入展120名。 六、获奖待遇 向所有获奖及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向每位获奖作者支付作品征集报酬: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七、展览 展览拟定2023年9月在甘肃酒泉举行。 八、收稿地址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2号区文化馆2楼211室 邮编:735000 电话: 联系人:王冰 电子邮箱:jqszqwl@163.com 九、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征稿要求。 (2)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严禁代笔、临摹等违规行为,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将取消获奖入展资格。 (3)本活动解释权归酒泉市肃州区书法家协会。 2023年5月https://mp.weixin.qq.com/s/F4gBcxHJGg9dzUIY--cG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