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诗刊》社、中国诗歌学会 主办单位: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谢岗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诗歌网、广东省作家协会诗歌创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谢岗镇文化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滨海湾新区宣教体旅局 大赛设立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莞市文化馆。 02活动内容及时间 •作品征集:2023年4月—2023年7月10日 •诗歌创作讲座及采风:2023年4月—2023年7月 •作品评选:2023年7月—2023年8月 •获奖结果公示:2023年9月 •优秀作品编辑出版:2023年11月 03参加对象 全国诗人、诗歌爱好者 04作品主题 倡导生态审美与生态诗歌创作,追求以生态价值观、生态责任、生态理想为作品内涵,书写美丽中国、生态东莞的城市新面貌,书写东莞文化强市建设的新气象,书写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新人文;讴歌东莞作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生态文明成果和生态文化、森林文化新业态。 05作品要求 •诗歌原创作品(含散文诗、旧体诗);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作品形式不限。 •新诗3首以内、共120行以内为有效作品;旧体诗5首以内为有效作品;散文诗三章以内、共1000字以内为有效作品。每位作者限投一次,多投无效。投稿作品须未公开发表(包括新媒体、自媒体、国内外出版物及全国各地内刊)或未在其他赛事中获奖。 •参赛者投稿即视为同意将参赛作品授权主办方无偿使用,包括公开出版、展演交流或相关宣传活动、提供信息检索服务等。 •参赛作品不得剽窃和抄袭,文责自负,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06参与方式 参赛作者请统一提交word电子文档,于2023年7月10日前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dgssgds2013@163.com,请在邮件标题和word文档的文件名中标明“银瓶杯”东莞市诗歌大赛参赛作品;请在文档后面附个人简介(限200字)和个人真实姓名(有常用笔名者可同时注明常用笔名)、联系电话、邮编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 07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作品一等奖1名,稿费8000元/名;作品二等奖3名,稿费5000元/名;作品三等奖10名,稿费3000元/名;作品优秀奖30名,稿费800元/名;作品入围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品作者都将获颁获奖证书。 08评奖方式 本次大赛评奖以“公平、公开、公正”为评审原则,分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初评和终评由《诗刊》社和中国诗歌学会邀请全国和广东省著名诗人、诗评家和资深编辑担任评委评审。评奖结果将在中国诗歌网、中国诗歌学会官网、文化莞家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编制获奖作品集。获奖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中国诗歌网以及有关专业杂志和新闻媒体上刊登。部分获奖作品将在2023中国(东莞)森林诗歌节闭幕式上进行朗诵推广。https://www.sohu.com/a/669299177_5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