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竞渡是中华民族最具代表性的民俗文化活动,集中国传统竞技、祭祀、庆典、服饰、歌舞、饮食等文化于一体,无论其竞赛形式,还是器物、仪式等方面都展现了丰富的民族元素,承载着同舟共济的民族精神。随着生命意识和人文精神的不断发展,龙舟文化渐渐地从原始的娱神狂欢中演绎出了禳灾驱瘟的祈愿内涵,以及悼念屈原的爱国主义文化。如今龙舟竞渡已经发展成为一项水上体育竞技运动,其形式、理念和精神逐步受到全世界认可,成为一项成熟的国际体育项目与文化活动,并进入亚洲运动会、泛美运动会和地中海运动会等综合性体育赛会,成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 龙舟文化深深植根于中国不同地域的传统之中,形式多样,南起珠江、闽江,北到黄河流域,不同地域的龙舟文化都表现出了鲜明特征。温州瓯海河流纵横,水系发达,作为中国龙舟文化的重要起源之一,瓯越文化中的龙舟竞渡历史悠久。自唐宋以来,就有会昌河龙舟竞渡的传统,每年端午时节都会呈现“千帆竞渡、万人空巷”的壮阔场面。今天的瓯海拥有全国乃至全亚洲目前最高标准的温州龙舟运动中心以及包含“一场两馆”的瓯海奥体中心,并成功举办过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龙舟比赛和2022年全国皮划艇静水锦标赛等重大赛事,并于2020年被评为“中国龙舟文化之乡”。 适逢2023年第19届亚运会龙舟项目将在瓯海举行,为进一步宣传推广中国龙舟文化和亚运精神,展现瓯海城市魅力,特筹划举办“龙翔亚运舟竞瓯海——中国龙舟文化主题艺术展”,以“中国龙舟文化”为主题,从“象龙为舟”、“舟接古今”、“竞渡时空”、“江河共济”四个角度,通过传统与当代的多元艺术表现形式,提炼中国龙舟文化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展示中国龙舟文化的多重内涵和当代叙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龙舟协会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龙舟协会 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温州市美术家协会 温州市龙舟协会 温州市瓯海区美术家协会 温州市瓯海区龙舟协会 二、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 地点:温州瓯海梧田老街东瓯书院 三、征稿要求 (一)参展作品为以表现“中国龙舟文化”主题的近年原创作品,具体可围绕以“象龙为舟”板块(内容包括龙舟美学、非遗传承),“舟接古今”板块(内容包括龙舟叙事、龙舟诗文、中国故事),“竞渡时空”板块(内容包括龙舟竞技、竞技精神、拼搏精神),“江河共济”板块(内容包括体育精神、协作精神、健将风采)等为内容的中国龙舟文化展开主题创作。作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新时代党的文艺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学术性,以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多元的风格和生动的表现,同时富有时代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二)凡浙江籍画家或在浙江工作、学习、生活的艺术家均可投稿。每位作者只限一件作品投稿。 (三)作品形式包括绘画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实验艺术类(装置、影像、数字艺术、交互艺术)。 绘画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送展作品可自行装板、装框。中国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20cm(高)×120cm(宽),不收立轴装裱的作品;油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20cm(高)×120cm(宽);版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20cm(高)×120cm(宽);水彩(粉)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20cm(高)×120cm(宽);中国画和水彩(粉)画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四、投稿方式 (一)初评: 绘画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 2.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作品名称)、画种、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3.以上信息请同时提交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的照片电子版。 实验艺术(装置)类作品: 1.参加初评者需提交6-8张作品照片,A4尺寸彩色打印,能够完整体现作品形态和局部细节; 2.图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作品名称)、尺寸、重量、材质及体量; 3.配有明确、详细的安装计划和相应安装图纸; 4.以上信息请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保存于U盘中,并在U盘上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如有关于作品的视频,可一并保存于U盘中,U盘需能在Windows电脑上识别。视频文件需提交MP4、MOV两种格式。 实验艺术(影像、数字艺术、交互艺术)类作品: 1.参加初评者需提交6-8张作品照片,A4尺寸彩色打印,能够完整体现作品形态和局部细节; 2.涉及声、光、电、AR、VR等元素和相关设备的作品,需提交具体的用电设备名称、型号、用电量,空间条件等说明,并附详细的安装计划与展示图纸; 3.涉及影像的作品需提供10幅以上静帧截图电子文件及打印稿,要求统一使用A4彩色打印纸打印,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相应播放设备类型及参数、页数。影像类作品应提供展出作品原文件,并保存为MOV和MP4 H.264两种格式的电子文件,并将文件存储在一个U盘中,U盘需能在Windows电脑上识别,在U盘上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 4.互动类作品可提供纪录视频呈现作品的完整信息,视频文件提交要求与影像类作品相同; 5.作品及设备不能存在火灾、易燃、易爆等安全隐患。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照片收件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0号楼瓯海区博物馆 收件人:叶将 手机: 电子文件按要求注明后发送至指定邮箱847692520@qq.com。 初评结果将在“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号公布。 (二)复评: 复评要求邮寄原作参加评选。须填写作品登记表上的信息,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送件须妥善包装并自上保险。复评作品寄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及U盘不退;复评落选作品与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一次性退件,不接受个别退件。 五、作品评选 (一)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分绘画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实验艺术类(装置、影像、数字艺术、交互艺术)两大类进行评选,各艺术种类入选数量根据作品投稿情况分配。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30名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浙江省美协会员的一次资格。 (二)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组委会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 (三)为保证评审公开、公平、公正,评委由省美协在省美协评委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选设监评委。 六、其他事项 (一)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有上述情况的,主办方将在浙江文艺网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https://mp.weixin.qq.com/s/4ZorpwopV0-zcQvIfioh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