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海子杯”春暖花开·诗以咏“怀”主题诗歌大赛征稿

第六届“海子杯”春暖花开·诗以咏“怀”主题诗歌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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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15 09:15: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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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甘露清盈芳草地,蓝莓香醉碧云天。提高“蓝莓之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颂扬海子诗歌的纯粹性、理想性,多视角、全方位展示诗乡怀宁独特的人文风采和新时代建设成就,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面向社会征集作品,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诗歌学会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安徽省怀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安徽省怀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安徽省怀宁县文化馆
  安徽省怀宁县图书馆
  安徽省怀宁海子诗歌研究会
  安徽省怀宁县作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春暖花开·诗以咏“怀”
  三、征稿内容
  围绕“春暖花开·诗以咏‘怀’”,讴歌新时代怀宁人文风采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彰显怀宁元素。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
  五、征稿对象
  海内外汉语写作诗人及诗歌爱好者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七、投稿要求
  (一)征稿体裁为新诗,单首不低于20行,不超过40行;组诗不超过5首,总行不超过150行。
  (二)来稿需备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
  (三)本次征文只收电子稿件,每个作者限投一次,凡不按要求投稿者,所投稿件视为无效。
  (四)应征作品请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hnxwenlian@163.com,联系人:何青。
  (五)来稿请标注“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征文”字样,标题+作者+正文+简历+通联+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正文粘贴与附件同时发送。
  八、成果展示
  (一)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6月中旬在怀宁举办的2023中国·怀宁海子诗歌节暨第六届海子诗歌奖颁奖典礼。
  (二)所有获奖作品和部分优秀作品在《中国文艺家》“中国新诗”版、《怀宁文艺》2023年夏季号上发表。
  九、有关事项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首发、未在正式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的新作,禁止套作、抄袭,文责自负。如发生著作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二)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三)除获奖奖金和相应稿酬外,大赛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参赛者其他费用。
  (四)评审中若无符合要求的作品等次可以空缺,空缺等次不超过所设等次的30%。
  (五)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六)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组委会
  2023年4月10日

https://mp.weixin.qq.com/s/afR2ykjjjxx2qt7W-sHv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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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露清盈芳草地,蓝莓香醉碧云天。提高“蓝莓之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颂扬海子诗歌的纯粹性、理想性,多视角、全方位展示诗乡怀宁独特的人文风采和新时代建设成就,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面向社会征集作品,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诗歌学会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安徽省怀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安徽省怀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安徽省怀宁县文化馆
  安徽省怀宁县图书馆
  安徽省怀宁海子诗歌研究会
  安徽省怀宁县作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春暖花开·诗以咏“怀”
  三、征稿内容
  围绕“春暖花开·诗以咏‘怀’”,讴歌新时代怀宁人文风采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彰显怀宁元素。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
  五、征稿对象
  海内外汉语写作诗人及诗歌爱好者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七、投稿要求
  (一)征稿体裁为新诗,单首不低于20行,不超过40行;组诗不超过5首,总行不超过150行。
  (二)来稿需备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
  (三)本次征文只收电子稿件,每个作者限投一次,凡不按要求投稿者,所投稿件视为无效。
  (四)应征作品请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hnxwenlian@163.com,联系人:何青。
  (五)来稿请标注“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征文”字样,标题+作者+正文+简历+通联+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正文粘贴与附件同时发送。
  八、成果展示
  (一)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6月中旬在怀宁举办的2023中国·怀宁海子诗歌节暨第六届海子诗歌奖颁奖典礼。
  (二)所有获奖作品和部分优秀作品在《中国文艺家》“中国新诗”版、《怀宁文艺》2023年夏季号上发表。
  九、有关事项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首发、未在正式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的新作,禁止套作、抄袭,文责自负。如发生著作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二)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三)除获奖奖金和相应稿酬外,大赛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参赛者其他费用。
  (四)评审中若无符合要求的作品等次可以空缺,空缺等次不超过所设等次的30%。
  (五)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六)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组委会
  2023年4月10日

https://mp.weixin.qq.com/s/afR2ykjjjxx2qt7W-sHv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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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3-05-20

更新时间:2023-01-15 0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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