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清盈芳草地,蓝莓香醉碧云天。提高“蓝莓之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颂扬海子诗歌的纯粹性、理想性,多视角、全方位展示诗乡怀宁独特的人文风采和新时代建设成就,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面向社会征集作品,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诗歌学会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安徽省怀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安徽省怀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安徽省怀宁县文化馆 安徽省怀宁县图书馆 安徽省怀宁海子诗歌研究会 安徽省怀宁县作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春暖花开·诗以咏“怀” 三、征稿内容 围绕“春暖花开·诗以咏‘怀’”,讴歌新时代怀宁人文风采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彰显怀宁元素。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 五、征稿对象 海内外汉语写作诗人及诗歌爱好者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七、投稿要求 (一)征稿体裁为新诗,单首不低于20行,不超过40行;组诗不超过5首,总行不超过150行。 (二)来稿需备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 (三)本次征文只收电子稿件,每个作者限投一次,凡不按要求投稿者,所投稿件视为无效。 (四)应征作品请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hnxwenlian@163.com,联系人:何青。 (五)来稿请标注“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征文”字样,标题+作者+正文+简历+通联+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正文粘贴与附件同时发送。 八、成果展示 (一)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6月中旬在怀宁举办的2023中国·怀宁海子诗歌节暨第六届海子诗歌奖颁奖典礼。 (二)所有获奖作品和部分优秀作品在《中国文艺家》“中国新诗”版、《怀宁文艺》2023年夏季号上发表。 九、有关事项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首发、未在正式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的新作,禁止套作、抄袭,文责自负。如发生著作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二)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三)除获奖奖金和相应稿酬外,大赛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参赛者其他费用。 (四)评审中若无符合要求的作品等次可以空缺,空缺等次不超过所设等次的30%。 (五)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六)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第六届中国·怀宁“海子杯”诗歌大赛组委会 2023年4月10日https://mp.weixin.qq.com/s/afR2ykjjjxx2qt7W-sHv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