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推动冠县及全省诗词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山东诗词学会、聊城市诗词楹联学会、中共冠县县委宣传部、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即日起共同举办“诗词冠州”诗词创作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诗词学会 聊城市诗词楹联学会 中共冠县县委宣传部 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具有冠县户籍,或在冠县工作、生活、旅行过的非冠县籍人士。请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投稿,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二)作品内容 1.创作主题:可以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讴歌、描绘冠县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方面“开新局、走前列”取得的巨大成绩。也可以结合历史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民俗等题材进行创作。倡导围绕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艺术性。 2.投稿要求:投稿作品为格律诗词、曲、赋,要求音韵准确,格律严谨。每人限投十首以内。所有投稿者均请注明真实姓名、准确地址、电话等信息,并附个人简介。不得一首作品多县(市、区)投稿,一经发现,均视为无效投稿,并不再接受其参加由山东诗词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 三、评审及待遇 1、此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费用由山东诗词学会统一负责。诗词曲赋由省诗词学会组织专家、教授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匿名盲评方式进行评选。 2、按作品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免费寄发。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奖金5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1%,最高不超过3名; 二等奖奖金3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2%,最高不超过6名; 三等奖奖金1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4%,最高不超过15名。 3、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山东诗词公众号、冠县宣传等平台公布发表。征文作品将与采风等作品共同编辑成书,正式出版。 四、投稿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联系人:赵安营 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gxwywg@163.com。 3.征稿日期: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5月31日截止,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2023年4月7日https://mp.weixin.qq.com/s/cKur-Ci2ze02uNoXsg9Y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