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寿县“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征文征稿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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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9 21:28:4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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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推进税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氛围,时值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到来之际,特举办“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
  一、活动主题
  “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主题为“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集中展示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便民办税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积极探索及成效,营造具有寿县地方特色的税务文化氛围,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汇聚强大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
  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寿县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
  邮储银行寿县支行
  寿县联合村镇银行
  寿县作家协会
  寿州诗词学会
  三、征稿对象
  面向本县诗歌、诗词爱好者征稿。
  四、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围绕活动主题创作,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以寿县古今税收文化元素创作的作品在评选中优先,如鄂君启金节、正阳关、税务巷等文物典故及新时期税务部门“为企解忧,为民服务”新举措。作品体裁为现代诗和符合格律要求的古体诗词。
  2.已在其他诗词赛事中参赛的作品,不得参赛。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参赛。否则,一经查实,即行取消参赛资格,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诗词大赛设古诗词类优秀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入选作品若干名,奖品为价值300元左右的奖品;现代诗类优秀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入选作品若干名,奖品为价值300元左右的奖品。奖金或奖品在公布获奖、入选名单后2个月内寄(汇)出。
  六、作品评选
  由组委会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受聘评委如有作品参赛,其作品不参与评奖),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主办方向获奖、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七、其他要求:
  1.每位作者须一次性投寄参赛作品,作品数量不限。投稿仅接收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891685275@qq.com邮箱,注明文件名:寿县“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并在文档中列出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符)、性别、出生年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便联系。
  2.参赛者不得重复投稿,否则视为违反本规定。
  3.投稿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止(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参赛者须在投稿前认真审查参赛作品,已投作品不得再行修改。
  八、凡参赛作品即视为作者授予大赛组委会版权。
  九、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参赛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寿县“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组委会
  2023年3月31日

https://mp.weixin.qq.com/s/ls17ULAtHTpQmGp8MKou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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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推进税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氛围,时值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到来之际,特举办“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
  一、活动主题
  “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主题为“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集中展示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便民办税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积极探索及成效,营造具有寿县地方特色的税务文化氛围,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汇聚强大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
  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寿县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
  邮储银行寿县支行
  寿县联合村镇银行
  寿县作家协会
  寿州诗词学会
  三、征稿对象
  面向本县诗歌、诗词爱好者征稿。
  四、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围绕活动主题创作,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以寿县古今税收文化元素创作的作品在评选中优先,如鄂君启金节、正阳关、税务巷等文物典故及新时期税务部门“为企解忧,为民服务”新举措。作品体裁为现代诗和符合格律要求的古体诗词。
  2.已在其他诗词赛事中参赛的作品,不得参赛。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参赛。否则,一经查实,即行取消参赛资格,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诗词大赛设古诗词类优秀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入选作品若干名,奖品为价值300元左右的奖品;现代诗类优秀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入选作品若干名,奖品为价值300元左右的奖品。奖金或奖品在公布获奖、入选名单后2个月内寄(汇)出。
  六、作品评选
  由组委会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受聘评委如有作品参赛,其作品不参与评奖),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主办方向获奖、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七、其他要求:
  1.每位作者须一次性投寄参赛作品,作品数量不限。投稿仅接收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891685275@qq.com邮箱,注明文件名:寿县“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并在文档中列出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符)、性别、出生年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便联系。
  2.参赛者不得重复投稿,否则视为违反本规定。
  3.投稿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止(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参赛者须在投稿前认真审查参赛作品,已投作品不得再行修改。
  八、凡参赛作品即视为作者授予大赛组委会版权。
  九、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参赛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寿县“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组委会
  2023年3月31日

https://mp.weixin.qq.com/s/ls17ULAtHTpQmGp8MKouVQ




寿县“楚风税韵”杯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3-04-10

更新时间:2023-11-29 21: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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