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刊》创刊于1957年,是由中国作家协会主管,以发表当代新诗为主,兼及中华诗词、诗坛动态、诗歌评论、诗歌翻译的大型国家级诗歌刊物。1957年1月,《诗刊》创刊号首发毛泽东主席十八首诗词,此后,朱德、陈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曾在《诗刊》发表作品。《诗刊》是新诗创作发表的重镇,艾青、贺敬之、郭小川、卞之琳、穆旦、余光中、洛夫、昌耀、舒婷等,都曾在《诗刊》发表他们的代表作或重要作品。六十多年来,《诗刊》团结和推出了一大批优秀诗人,名篇佳作如林,进入各种教材和经典选本。“青春诗会”等品牌活动享誉全国,被誉为中国诗歌界的“黄埔军校”,培养了大批青年诗人。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前身为被誉为“中国书业第一媒体”的《中国图书商报》,是中国最权威的出版传媒业行业传媒、专业传媒、商务传媒。由中宣部直接指导、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1-0282,邮发代号1-217,国外代号D-4584。除主营报纸外,还开辟有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矩阵。秉持“惟优惟新,利业利世”核心价值理念,发布政府出版传媒方针政策;报道发布出版传媒、文化、阅读等相关产业改革发展,以及产经、财经、商务、市场和海外资讯;积极促进国民阅读推广;持续打造中国书业第一媒体、中国出版传媒业第一全媒体传媒(群)。 最是一年春好处,为了展现诗人们的优秀创作成果,向读者推荐优质的诗集作品,《诗刊》社联合《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发起了“2023年度春季优秀诗集榜单”征集活动,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 一、征稿单位 《诗刊》社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二、征稿要求 1.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2023年1月至3月公开出版的个人诗集,现代诗集、旧体诗集和翻译诗集均可参与评选。每位作者限投一部诗集,分别邮寄至《诗刊》社及《中国出版传媒商报》社,参选诗集将不再退还。 2.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投稿方式: 参评诗集须提供样书2册(其中1册邮寄至《诗刊》社,1册邮寄至《中国出版传媒商报》社),并附有详细的个人通联信息,快件投递时注明“2023年度春季优秀诗集榜单”字样。 4.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0号《诗刊》社寇先生收,收件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28号红莲大厦1203编辑室孟女士收,收件电话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参照社会影响和销售量,组织专家评审,最终有10部诗集入选2023年度春季优秀诗集榜单,入选诗集将在《诗刊》社微信公众号及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展示推介。 四、其他 1.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 2.本启事即为活动章程,投稿即代表参赛人同意本章程。 《诗刊》社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2023年1月12日https://mp.weixin.qq.com/s/aMXaOAedTzbQzyLWnnzy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