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散文学会会员、各市(州)县散文分会、各散文创作基地: 经12月10日四川省散文学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参照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度散文精品奖励征集活动。各市(州)县散文分会、各创作基地,及时转发通知并组织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报视作弃权。 二、本次奖励的精品散文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凡符合《四川省散文学会精品散文奖励办法(试行)》(附件)规定奖励要求的散文(文学类)作品,请及时申报。 三、申报散文材料 申报的散文作品原件一式2份,以刊发散文作品报刊的封面、目录、作品正文完整页面的原件复印件;申报会员地址邮编号码、联系电话、银行账号名称和开户行。 四、申报纸质材料寄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白桦林路999号绿岛省散文学会创研部余生;邮编:610000 收件联系人:余生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四川省散文学会年度散文精品奖励办法 四川省散文学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四川省散文学会年度散文精品奖励办法(试行) 一、为激励四川省散文学会会员的创作热情,多出精品力作,提升散文质量和发表层次,推动四川散文事业高质量发展,参照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对象:四川省散文学会会员(含外省的四川省散文学会籍会员)。 三、报刊范围:《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人民文学》《收获》《当代》《十月》《中国作家》《北京文学》《上海文学》《散文选刊》《作家》刊登的原创首发散文(文学类)作品。 四、奖励标准:每篇奖励500元。 五、奖励程序: 1、每年12月上旬,由创研部对外发布《四川省散文学会关于征集年度散文精品奖励的通知》,公开征集会员在全国重要报刊发表的散文作品。 2、符合条件的会员向四川省散文学会提交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在全国重要报刊发表的散文作品的申报材料。 3、学会创研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甄别,统计上报会员的具体发表成果。 4、学会将在“四川散文”“当代四川散文大观”等媒体公示统计结果。 5、公示期满,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奖励。 六、本办法经会长办公会通过即执行。https://mp.weixin.qq.com/s/EKsqcTAJhg8WyUHRbUrI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