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精神和学校文化的载体,也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旗帜。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我校的人文精神,提升办学理念,增强广大师生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瑞安市万松实验小学校歌》征集活动。现将校歌征集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题
校歌的创作能充分反映我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要体现“牵手智慧登高怀远”的校训和“明事理,健体魄,慧读书,存高远”的办学理念;既要符合中小学校歌的规范标准,又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
二、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2月1日
四、内容与要求
1.校歌以“万松山”为主要创作元素,结合“万松山”的内涵精神和新时代要求。
2.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富于时代气息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师生斗志昂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符合学校办学历史。
3.歌词要求: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能体现校风、校训的精神内涵,并富有时代特色。
4.校歌拟为合唱曲,体裁风格激昂向上,调性节拍明朗大方。具有青春朝气,旋律优美,符合小学校歌风格。
5.词曲成品应易于传唱,长度在4分钟左右。
6.勇于创新,富有创意,避免与其他学校校歌雷同。
7.歌词应附有具体释义。
五、提交方式
1.来稿须注明“校歌征集”字样,邮寄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实验小学(阳光北路158号),邮编:325200;联系人:潘国伟;电话:0577—58919269。电子稿请发邮箱:rwxpgw@163.com。
2.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评选办法及奖励
1.届时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领导、专业老师组成校歌评审委员会择优录取。
2.奖项设置:对录用的校歌的词作者和曲作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积极参与投稿的热心人士和对本次征集活动做出贡献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七、注意事项
1.因作品抄袭、侵权或一稿多投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同时将取消其应征资格。
2.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瑞安市万松实验小学所有,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踊跃来稿!
瑞安市万松实验小学
2023年9月28日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HJR9QMMMQ56vsblLBKDb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