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莱芜城市形象宣传,全方位展示新时代、新莱芜、新风貌,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打造网民喜闻乐见的原创精品,即日起面向全区开展“我爱莱芜我为家乡代言”作品征集活动,展示莱芜发展变化,分享莱芜美景、美食,讲述莱芜历史文化,传播莱芜故事,凝聚起全区人民建设“五个现代化新莱芜”的强大合力。 一、活动主题 此次征集评选活动以“我爱莱芜我为家乡代言”为主题,围绕新时代莱芜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文明城市、自然风光、地方特产、美食美景、乡村振兴、文化建设、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生态宜居、改革创新等内容,用独特的视角、鲜活的语言,展示莱芜的魅力。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莱芜区委宣传部莱芜区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济南市莱芜融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冠名单位:山东金来建设有限公司 三、活动安排 即日起持续至2022年12月31日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2月25日 2.组织评审:12月26日至12月31日(线上投票和线下打分相结合的方式) 3.集中展映:12月下旬开始入围作品在全媒体集中展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 四、参与方式 参赛选手将作品投送至官方邮箱:lwrmgs@jn.shandong.cn,并附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征集对象和作品要求 征集对象:文艺爱好者、具有主流网络影响力的网络红人、旅游达人、在外莱芜老乡、在莱外地客商以及热衷推介莱芜的辖区广大居民。 参与对象要围绕活动主题创作一批宣传推介莱芜的原创作品,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影响力。 作品形式:文字作品类(散文、小说、诗歌等)、短视频类、曲艺作品类(歌曲、小品、相声等)、平面作品类(书法、绘画、漫画、海报、摄影照片等)。 具体征集要求如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征集个人原创作品,涉及的内容及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 (2)作品富有创意,兼具知识性、趣味性,适合网络媒体传播;内容积极向上,参赛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主题健康积极,创意生动,真情实感。 (3)文字作品类:充分运用各种文学形式,内容真实可信、情感健康真挚,富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突显莱芜特色,展现莱芜风采,向广大网友宣传莱芜、推介莱芜,可配发与主题契合的图片(原创)。 (4)短视频类:以“我爱莱芜我为家乡代言我是(**单位)XXX”开头。以“我在xxx等你”收尾。视频格式为MP4或MOV,时长3分钟以内,视频比例采用16:9的模式,分辨率1920*1080以上。 (5)曲艺作品类:该类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不出现任何广告信息,视频格式为MP4或MOV,时长5至10分钟,视频比例为16:9,分辨率1920*1080以上。 (6)平面作品类:电子作品直接提交,手绘作品需扫描成电子版提交并送原作。 (7)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切合法权利,一经发现,将有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等,不得植入广告。所用参赛作品投稿后,视为作者同意主办单位无偿用于莱芜区城市形象公益宣传。 (8)凡提交作品的报名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莱芜融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2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丰厚奖品。 为获奖者颁发证书。(获奖人员应缴纳税款由获奖者个人承担。举办方予以代扣代缴。) 七、展示平台 入围获奖作品将在新莱芜手机客户端、抖音号等进行集中展示,并择优向上级媒体进行推送。 咨询电话:0531-76114551 “我爱莱芜我为家乡代言”作品征集大赛组委会 2022年12月2日 来源:新莱芜客户端https://mp.weixin.qq.com/s/m_p4jjKsSXAqK9toMwVZ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