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文学精品创作,根据《河北省作家协会“出作品、出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河北省作家协会大报大刊发表奖励实施细则》要求,现面向河北作家征集2022年发表于全国大报大刊的文学作品。作品经审核、公示后,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一、征集对象 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或户籍为河北籍的作家。 二、征集范围 (一)2022年内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文学版》《诗刊》《收获》《十月》《当代》《钟山》《花城》刊发的文学作品,作品不分体裁; (二)2022年内被《新华文摘》《小说月报》(含大字版)《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散文海外版》选载的文学作品,作品不分体裁; (三)2022年内在《人民日报》(含海外版)《光明日报》刊发的河北题材文学作品(专指聚焦时代主旋律,反映近年来河北中心工作、典型经验和模范人物的主题性作品),作品不分体裁(2千字以上); (四)2022年内在《人民日报》(含海外版)《光明日报》《文艺报》《文学评论》刊发的有关河北作家作品的专论文章(1千字以上,含省外作者)。 三、征集说明 (一)同一篇作品不累计奖励; (二)由省作协组织创作并已支付相关费用的作品不在奖励范围内; (三)在规定名刊选刊的主题性专刊、增刊上发表的作品,不在奖励范围内; (四)合著类作品申报人需取得其他著作人授权; (五)征集作品经审核后形成“河北作家大报大刊发表情况表”,情况表将在河北作协公众号、河北作家网公示,公示后经省作协党组审批及财务部门审核支付奖励资金; (六)作品须在发表的当年内提出申报,12月31日前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奖励。 四、奖励标准 五、申报材料 (一)填写《河北省作协大报大刊发表奖励登记表》。 (二)提供作品发表情况材料:期刊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及完整作品的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报纸须提供当期头版及作品所在版的完整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以上材料须以pdf或jpg格式提供,无须提供纸质材料。 (三)非河北省作协会员作家须提供身份证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申报河北专论奖励无须提供)。 (四)以上材料须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以“作者姓名+申报2022大报大刊”命名。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流程 1.当年12月1日前发布征集公告; 2.次年1月公示上一年全年申报结果; 3.次年2月至3月支付奖励资金。 (二)申报方式 大报大刊发表作品征集工作采用即时申报和集中申报并行方式。申报人可随时将《登记表》及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在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申报。 (三)截止时间 作品须在发表的当年内提出申报。12月31日前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奖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枭 联系电话:0311-85803289 大报大刊发表奖励工作邮箱:dbdk2022@163.com 附件:《河北省作协大报大刊发表奖励登记表》 附件请前往河北作家网相关通知内下载。(网址:www.hbzuojia.com/ tongzhigonggao/348.html) 河北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 2022年12月1日https://mp.weixin.qq.com/s/HvZqWC-91auCj29Bik05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