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刚诗歌奖”由柔刚先生出资设立,已历30届。第31届柔刚诗歌奖由“柔刚诗歌奖评委会”主办,福建省诗歌朗诵协会和厦门市朗诵学会协办,鼓浪屿菽庄吟社承办,设四大奖项: 1.“特别荣誉奖”旨在褒奖对中国当代汉语诗歌具有重大贡献的诗人、诗评家。 2.“主奖”旨在表彰具有重要诗歌实绩与成就的诗人。 3.“校园诗歌奖”旨在奖掖在校学生的诗歌创作,培育校园诗歌文化。 4.“翻译奖”旨在奖掖从事现代诗翻译的优秀青年翻译家(45周岁含以下)。 “柔刚诗歌奖评委会”聘请知名诗人与批评家,设“初审评委会”与“终审评委会”。“初审评委会”5人,负责遴选“主奖”“校园诗歌奖”各15位入围者;“终审评委会”7人,就初审评委会提交的候选作品进行投票,最终评选出本年度柔刚诗歌奖“主奖”“校园诗歌奖”各1名,翻译奖1名则由该奖执行评委推荐,经过评委会协商后决定。 评选结果公布之前,初审、终审评委名单保密,评委不得对他人公开评委身份。初、终审评委名单及初、终审投票细节择时对外公布。 第31届柔刚诗歌奖具体评选方案 本届“柔刚诗歌奖”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1.特别荣誉奖1名,奖金9999元(双份);主奖1名,奖金9999元(双份);校园诗歌奖1名,奖金9999元(单份);诗歌翻译奖1名,奖金9999元(单份)。 2.评奖对象:全球以汉语写作的诗人均可参加。主奖参选者性别、年龄、身份不限,校园诗歌奖参选者须为海内外在校中学生、大学生和研究生。 3.参选作品:原创新作,以及曾经公开发表于纸媒报刊的新诗(请注明具体发表刊期)。 评委会继续向诗歌界广泛征询优秀诗人诗作,凡所推荐的诗人诗作获奖,评委会将向推荐人颁发特别奖金和荣誉证书。 评委会将继续为获奖诗人举办学术研讨会,相关学术成果将在CSSCI期刊《扬子江评论》推荐发表。 4.参选方式:诗人自荐、他人推荐,均所欢迎。推荐作品时,请注明自己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所有参选作品一律发往指定收稿电子信箱442586754@qq.com。发往其它电子信箱视为无效;概不接受纸稿参选作品,纸稿视为无效。 5.参选稿件要求:提交同一诗人3首作品(非组诗),每首不超过50行,超越此限视为无效。 6.参选稿件格式:不得在作品页署名或标注任何记号或符号,请另页附录作者邮编、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作者笔名和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日、身fen证hao;参加校园诗歌奖,除上述信息,尚请注明在校相关信息(如投稿人所在地、学校、系别、班级、学号等)。如果是他人推荐,需提供推荐人姓名及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上资料请用WORD文档以附件方式发到指定电子信箱,“主题”为“第31届柔刚奖参选:主奖/校园诗歌奖(二选一,不可兼报)”。 7.参选作品务必注明参选奖项:主奖、校园诗歌奖。每名参选者只能选择参选一种奖项,不可同时参选主奖、校园诗歌奖。每一资料仅能提供一次,同一参选作品多次发往指定电子信箱,将视为无效。投稿同时请务必关注征集征文小帮手公众号,及时获取每日最新征稿资讯以及免费超值福利。 8.往届获奖者不能再参选,但往届“入围”、“新人”和“校园”奖等非主奖得主可继续参选主奖。 第31届柔刚诗歌奖评奖程序与规则 1.本启事发布之日(2022年11月15日)起,至截稿日2023年3月15日,评委会指定的投稿电子信箱,接受海内外任何符合条件的参选资料,不符合上述提名规则的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2.2023年3月15日至6月15日,评委会从众多提名材料中遴选出有效提名名单及其材料,并进行匿名编号处理,然后交初审评委会进行投票,确定15名获奖候选人的初选名单。 3.2023年6月15日至7月15日,由终审评委会就初审提交的候选者作品,通过投票决定获奖人名单:1名主奖,1名校园诗歌奖。 4.第31届柔刚诗歌奖“特别荣誉奖”和“诗歌翻译奖”由评委会分别讨论决定。 5.2023年8月,对外公布第31届柔刚诗歌奖获奖名单及评审细节。 6.“诗生活”网站为第31届柔刚诗歌奖协办网站,《扬子江评论》《青春》杂志为协办刊物。 7.2023年10-12月,将在厦门鼓浪屿举行第31届柔刚诗歌奖颁奖典礼暨获奖诗人与作品研讨会。 8.具有百年历史的鼓浪屿“菽庄吟社”和福建省诗歌朗诵协会分别作为承办第31届柔刚诗歌奖颁奖活动单位之一。 9.所有评选活动,包括颁奖活动等信息将在“柔刚诗歌奖”相关媒体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v0SaWr6Xk5-pWut1QHY9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