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上下掀起建设清风高新热潮,区纪检监察工委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清风高新”宣传标语、屏保壁纸、清廉工艺品有奖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定位 主题鲜明,作品要围绕清廉主题,创作要突出清风高新元素,符合清风高新建设的总体要求,凸显清风高新文化内涵,体现清风高新特色,创意新颖,立意深刻,突出时代特点。 (二)具体要求 1.宣传标语:语言精炼,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韵味,语言富有美感,便于记忆和传诵,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亲和力。每条标语长度在20字以内为宜,可附上必要的文字说明。 2.屏保壁纸:图片大小在12MB以上,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拼接、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清廉工艺品:制作人须在作品上附上名称、意义、制作方式。 四、作品评审及发布 1.评审。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专业人员对社会各界报送的作品进行汇总筛选、综合评判,评出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 2.发布。评选结果通过本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奖项设置 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纪念奖若干,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六、参与方式 宣传标语及屏保壁纸发送至邮箱: gxqjgw@yt.shandong.cn 投稿主题命名为联系方式+姓名 廉洁工艺品邮寄地址: 烟台高新区蓝色智谷11号楼11楼纪检监察工委 收件人:尹超 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 1.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或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但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报送时要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作为颁奖依据。 4.参赛作品一经选定采用,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即归属主办方所有。 供稿单位:区纪检监察工委https://mp.weixin.qq.com/s/bVhSCc_cUMQ6h0ZUNZRC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