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六单位决定联合举办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提供学术指导。 本论坛拟定于2022年11月下旬举办(会期两天)。届时拟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相关领导,长江沿线各高级人民法院、部分省级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长江沿线海事法院主要领导及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律所、公益组织、企业代表及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会。现就论坛主题论文征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坚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推进长江保护法正确有效实施,搭建平台推动理论与实务界共商长江大保护问题,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有利司法保障。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应当围绕长江大保护中心议题开展研究,选题应对完善或发展长江保护的司法体制机制、司法协作与法律统一适用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与参考价值。 2.论文应力求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每篇论文结构包括:标题、内容提要、正文、注释等(如果有相关法条建议稿,可以在文末附上)。 征文既可以是尚未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已经发表的优秀论文。 4.论文字数及格式要求。(1)论文字数限定在8000字以上15000字以下(含正文、注释和附件)。(2)论文格式。文章标题:黑体、小三、居中;作者姓名:宋体、小四、居中;正文:宋体、小四、两端对齐,在正文前加列“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字体与正文一致,内容提要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6个;文章中的一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注释:宋体、小五。注释一律采用脚注,体例参照《中国法学》。 论文提交请通过互联网发邮箱至湖北省法官进修学院段青老师。邮箱:43036692@qq.com。论文截稿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邮件名称标注“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投稿:作者+单位+论文题目”(正文中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 三、论文评奖 及成果转化 本次论坛征文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获奖论文将结集出版(不影响论文另行发表)。 获奖论文作者将被邀请参加论坛,部分论文作者做代表发言。 四、组织机构及其他 本次论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湖北法官进修学院。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田淼(027)87220542 宋攀(027)8722026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长江海商法学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 2022年10月8日 附件: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选题参考(也可自拟与本次论坛主题相关题目)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长江司法保护与综合治理的路径探讨; 2.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共同缔造的关系研究; 3.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体制机制研究; 4.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研究; 5.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6.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认定标准研究——基于地方立法文本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分析; 7.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机制研究; 8.长江十年禁渔和环境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9.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10.长江流域航运业绿色金融创新与产业绿色转型研究; 11.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与生态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 12.长江生态法院设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13.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管辖问题研究; 14.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研究; 15.长江流域环境污染和环境损害鉴定机制研究; 16.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究; 17.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究; 18.环境资源犯罪法律问题研究; 19.环境污染受害者权益司法保护机制研究; 20.长江流域水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21.海商法、航运法、知识产权法与环保法衔接的理论与实践研究。https://mp.weixin.qq.com/s/y6pPlrotMhIT7G2TVfzr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