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记者从市文旅局了解到 该局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旅游形象宣传语 旨在以品牌之力 助推十堰大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为9月14日至10月9日,所征集的旅游形象宣传语需围绕十堰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能充分反映十堰旅游资源优势、文化精髓和城市特征,主题鲜明、语言精炼,能对游客产生共情性和吸引力。本次征集设立了多个奖项,其中最高奖金3万元。 关于开展十堰市旅游形象 宣传语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堰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品牌之力助推十堰大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旅游形象宣传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10月9日24:00。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本次征集作品为十堰市旅游形象宣传语。要求作品围绕十堰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能充分反映十堰旅游资源优势、文化精髓和城市特征,主题鲜明、语言精炼、寓意深刻、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对游客产生共情性和吸引力,符合意识形态要求,适合在各类媒体用于旅游和城市宣传推广。具有独创性,同时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 四、作品要求及提交方式 (一)作品要求 1.以个人名义、团体名义(团体内部必须界定相关权益并推举其中代表创作者)提交作品均可。 2.报名者需下载《十堰市旅游形象宣传语设计征集评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参赛承诺书,按要求报送《报名表》和参赛承诺书。(备注:报名表与参赛承诺书缺一不可) 3.宣传语应附有创意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该条文字蕴含的意义、寓意等要素。 4.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5.本次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须永久、唯一、无偿提供给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使用。 (二)作品提交方式 1.投稿邮箱:542198664@qq.com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文本内容及报名表。电子邮件命名格式:姓名+联系方式+宣传语报名表。 2.联系人: 陈晓曼 座机:0719-8661331 六、奖项设置 十堰市旅游形象宣传语最终采用的作品,给予最佳创作者(1名)奖金3万元+证书;提名奖5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入围奖若干,景区门票+证书。 七、时间安排 9月14日-10月9日为作品征集期,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征集到的全部作品予以汇总整理编号。 10月下旬,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评审办法另行制定)并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十堰市旅游形象宣传语设计征集评选报名表 2.《十堰市旅游形象宣传语设计征集评选活动》参赛承诺书 识别二维码 下载附件1、附件2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9日https://mp.weixin.qq.com/s/GUWF9RcMNOvWvSI12gVz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