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衡水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面积约26.4平方公里,包括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部分区域、园博园、闾里古镇、冀州博览馆、冀州古城遗址等,主打“生态、研学、冀文化”三张特色牌。为营造衡水湖景区良好的文化氛围,准确传达生态文明、冀文化和优质服务内涵,用最有凝聚力和感染力的语言,更好地树立和推广衡水湖景区形象,提升衡水湖景区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衡水湖景区宣传口号。 PART.01 征集活动主办单位 衡水滨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衡水日报社 PART.02 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止。 PART.03 征集要求 1.立意新颖,主题鲜明。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宣传口号要准确反映衡水湖景区的生态环境优势,历史文化和民俗特点,人性化优质化服务理念等。 2.简明扼要,朗朗上口,易懂易记,便于推广和宣传。 3.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 4.字数在20字以内。并附带较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和寓意。 PART.04 征集方式 投稿人采取电子投稿的方式参与征集活动,来稿邮件电子文件名请注明“作者姓名+5A宣传口号征集+手机号码”。 投稿邮箱:bhxqlfw@126.com 联系人:李会龙郭腾 联系电话:0318-2964142 PART.05 评选方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出创建衡水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宣传口号。如确无优秀作品,将不采用。 PART.06 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口号一经采用,将奖励衡水湖船票10张和衡水湖精品文创礼品1份,每人仅限领取一次,不叠加。 PART.07 声明事项 1.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主办单位拥有对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在景区宣传、旅游宣传等方面广泛使用。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3.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来源;衡水滨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https://mp.weixin.qq.com/s/3cvmMz0NHUPSyvQyEXuf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