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塑造东至文化旅游新形象,提升东至知名度和美誉度,展示东至文化旅游独特魅力,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东至文化旅游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及对象 1.征集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 2.征集对象: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二、征集要求 东至文旅宣传口号要求充分体现东至历史文化精髓和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词语精炼、易记上口,符合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字数建议在12字以内,同时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500字以内)。 三、投稿方式 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投稿。应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征作品,填写《东至县文旅宣传口号征集表》(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有效),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东至县文旅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投稿电子邮箱:743285657@qq.com 联系电话:0566-3321791 四、作品评选 征集结束后,活动主办方邀请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审,选出获奖作品,并将评选结果在东至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 五、奖项及奖励设置 特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人民币;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分别奖励东至特色文创产品。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文稿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征作品的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3.此次征集活动最终采用作为东至文旅宣传口号的作品评为特等奖,如最终无可采用的满意作品,特等奖可空缺。 4.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投稿人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稿时间为先后次序)。 6.东至文旅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未尽事宜由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东至县文旅宣传口号征集表 来源|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https://mp.weixin.qq.com/s/Qt2aTcWYyovi3Orut5p8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