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潍城区乃至全省诗词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山东诗词学会、潍坊诗词学会、中共潍城区委宣传部、潍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潍城区诗词楹联学会即日起共同举办“楹联潍城·诗意潍州”诗词创作征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诗词学会 潍坊诗词学会 中共潍城区委宣传部 潍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潍城区诗词楹联学会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具有潍城户籍,或在潍城工作、生活、旅行过的非潍城籍人士。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艺名、笔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二)作品内容 1.创作主题:可以围绕讴歌、描绘潍城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方面“开新局、走前列”取得的巨大成绩进行创作。可以结合潍城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文艺活动、历史风物等题材进行创作。倡导围绕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艺术性。 2.投稿要求:投稿作品为格律诗词、曲、赋,要求格律严谨。参赛作品须作者原创,每人限投10首以内。所有稿件请注明真实姓名、准确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附个人简历。作品不得多地(市、区、县)投稿,一经发现,投稿作品均视为无效,并不再接受其参加由山东诗词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 三、评审及待遇 1.此次评比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所有费用由山东诗词学会统一负责。稿件收集结束后,将所有作品统一编号,匿去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交予省诗词学会,由省诗词学会组织专家、教授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匿名盲评方式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以收集作品总量,按比例确定奖励名额,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免费寄发。奖项设置及要求如下: 一等奖奖金5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1%,最高不超过3名; 二等奖奖金3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2%,最高不超过6名; 三等奖奖金1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4%,最高不超过15名。 3.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山东诗词公众号、潍坊诗词学会公众号、《潍坊日报.今日潍城》、《潍州诗联》、潍城发布公众号、潍城区诗词楹联学会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发表。征集作品将与采风等作品共同编辑成书,公开出版。 四、投稿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本次征稿只接收电子稿件。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稿件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作品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联系人: 王先生,电话: 韩女士,电话: 投稿邮箱:wcscyl20201118@163.com 3.征稿日期:征稿日期: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2年9月30日截止,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2022年8月1日https://mp.weixin.qq.com/s/8b74QhvPdKuTI0tYBgne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