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学双年奖”由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办,是海南省文学界最高荣誉之一,两年一届,分为“作品奖”“新人奖”“网络文学奖”三项(网络文学奖申报、评选方式单列),旨在评选出评奖年度内海南文学的优秀作品及文学新秀,促进海南文学发展繁荣。 2020—2021年度“海南文学双年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前为申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文学双年奖·作品奖”评选要求及办法 “海南文学双年奖·作品奖”是面向海南全体作家、针对具体作品的文学奖项,评选要求及办法如下: (一)凡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公开、独立出版的文学专著(有ISBN书号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学期刊公开、独立发表的文学作品,包括长、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非虚构作品等均可参评。散文、诗歌以出版的作品集参评,小说、文学评论、非虚构作品以发表的单篇作品参评。 (二)参评者必须持有海南户口或海南身份证,并且定居海南两年以上,参评时仍居住本省。 (三)该奖项按照文学体裁,设立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非虚构作品共六个门类奖项,每类获奖者2名。评选中,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每个单类奖项可空缺,亦可不满2名,但不超过2名。儿童文学、散文诗、小小说等作品,纳入相应的文学体裁之中,不单列评奖门类。 (四)该奖实行作者个人申报制,参评者须将申报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一式七份(专著7本,单篇作品须一本原发刊物,另6份可复印),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报送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海南省作家协会邮箱。 (五)从本省知名作家、评论家中遴选21人,建立评委库;从中随机抽取7人,为当届评委。 (六)该奖评选实行规避制,该奖评委、在职厅级领导干部、省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省作家协会机关及下属的省文学院和天涯杂志社工作人员,均不得申报参评该奖。 (七)以往已获得该奖一等奖者,四年之内不再参评该奖。 (八)评奖全程由省文联作协纪委监督;评选方式为有记名投票,按得票数确定获奖作品。 二、“海南文学双年奖·新人奖”评选要求及办法 “海南文学双年奖·新人奖”为综合奖,是对作家从事文学创作以来所取得的业绩及潜力的整体评价,每届评选2名。评选要求及办法如下: (一)参评者须为海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必须定居海南两年以上,参评时仍居住本省,年龄在45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已经获得过本奖的作家不再参评。 (二)该奖实行作者个人申报制,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文学作品(有ISBN书号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非虚构作品等。 (三)参评者须将申报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代表作两种,各一式七份(专著7本,单篇作品须一本原发刊物,另6份可复印),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报送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海南省作家协会邮箱。 (四)该奖项评选方式同“作品奖”,不再另列。 三、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6层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信封左下角请标注双年奖“作品奖”或“新人奖”字样),邮编:570203 联系人:蔡小华 电话:65363556 邮箱:hnzjxh 163.com 海南省作家协会 2022年7月24日https://roll.sohu.com/a/579011232_12112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