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擦亮苍溪红心猕猴桃金字招牌,充分展示“绿色家园、产业强县、红色苍溪”的靓丽形象,推动我县文学艺术事业繁荣兴盛,激励和动员全县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苍溪新征程中砥砺奋进、创新实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嘉陵江文学艺术奖”设立为苍溪县人民政府文艺奖,并于今年苍溪红心猕猴桃采摘季期间举行作品征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嘉陵江流域沿线的县(市、区)的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辐射和面向全国的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 二 活动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从2022年8月15日开始,2022年9月20日结束,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由苍溪县委宣传部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奖,2022年9月30日前发布评奖结果。 三 作品形式 1.文学类限诗歌、散文体裁作品。 2.艺术类限书法、绘画、摄影、歌曲作品。 四 作品要求 1.作品应紧扣时代脉搏,贴近苍溪实际,体现苍溪风土人情,表现苍溪特色文化,展现苍溪建设成就,呈现苍溪振兴新貌。 2.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的思想性和较强的文学性,富有艺术感染力。 3.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并对作品内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负责。其中:散文不超过3000字,诗歌不超过50行(组诗除外),书法作品规格为6尺整张、竖式,摄影作品JPEG格式不小于5MB,绘画作品规格为138cm×69cm内,歌曲作品为演唱曲。 4.凡征集作品均须署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并附100字以内个人简介。 5.凡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五 奖项设置 1.文学作品类:诗歌、散文一等奖各设1名共计2名,奖金各8000元;二等奖各设2名共计4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各设3名共计6名,奖金各2000元;设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500元。 2.艺术作品类:书法、绘画、摄影一等奖各设1名共计3名,奖金各8000元;二等奖各设2名共计6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各设3名共计9名,奖金各2000元;设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500元。歌曲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设二等奖1名,奖金8000元;设三等奖1名,奖金6000元。 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并结集出版。 六 投稿方式 1.文学类作品投稿地址:四川省苍溪县作家协会,联系人:牛竟晗,联系电话:17628379427,投稿邮箱:280603381@qq.com。 2.艺术类作品投稿地址:四川省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人:张坤玉,联系电话:1,投稿邮箱:345912684@qq.com。 特别说明: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嘉陵江文学艺术奖”作品征集大赛组委会 2022年8月15日https://mp.weixin.qq.com/s/v9NnSWeADRI_eAfs4Qpi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