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汉语新诗发展,奖励对汉语新诗作出突出贡献的当代诗人、诗歌批评家,经《南方诗歌》编辑部商议,决定设立南方诗歌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并向社会公开征集参赛作品。 一、举办机构 南方诗歌奖的举办机构为南方诗歌奖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任:胡先其 成员:胡先其、西渡、凸凹、李自国、印子君、苏波、杨勇、崖丽娟、张媛媛、张雪萌。 二、评奖机构 南方诗歌奖的评奖机构为南方诗歌奖评委会。评委会成员如下: 主任:西渡 成员:西渡、臧棣、敬文东、张桃洲、杜绿绿 三、奖项设置 南方诗歌奖每年评选一次。首届南方诗歌奖设年度诗人奖1名、年度批评家奖1名,奖金各10000元;青年诗人奖1名,奖金3000元。 四、评奖程序 1.南方诗歌奖秉持开放原则,不以作者投稿为获奖条件。 2.南方诗歌奖接受诗人、批评家自荐,也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推荐。 3.南方诗歌奖评选流程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和终评工作程序如下: (1)初评:所有投稿作品由评委会五名成员分别初审,提出入围候选人。评委会成员也可在投稿作者之外推荐1-3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入围候选人。投稿优胜者和评委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由评委会投票选出每个奖项的5名入围者。入围名单确定后由组委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作品原创性和其他合规性的监督。 (2)终评:由评委会在各个奖项的入围诗人、批评家中投票选出最终获奖者。 五、参赛需知 1.参赛资格:国内外汉语诗人均可自愿参赛,无需任何单位或团体推荐、无需交纳任何费用。青年诗人奖的参赛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以截稿日期为准)。 2.首届南方诗歌奖征集作品的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到截稿日期前国内外公开出版的诗集(组诗、长诗)、评论集(论文),以及非公开出版、自印的诗集、评论集。 3.参评诗歌奖、批评奖、青年诗人奖的作者,请将作品6部寄至组委会,其中1部请作者签名,由南方诗歌博物馆收藏。作品电子档同时发至组委会邮箱nfsgjzwh@163.com。 4.所有作品均须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5.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17:00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六、颁奖 颁奖时间为2022年12月下旬。颁奖方式和活动另行通知。 南方诗歌奖组委会 2022年6月5日https://m.sohu.com/a/554413647_121119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