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永丰县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永丰旅游强县,打造新型旅游目的地,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永丰县丰乐谷景区宣传口号。 一、征集时间和对象 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合法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1.特色性:宣传口号须结合永丰县文化、历史、自然资源特点并结合景区定位,紧扣丰乐谷景区特色。 2.传播性:主题鲜明、语言简洁、朗朗上口、具有吸引力、号召力、通俗易懂、便于传播。 3.实用性:宣传口号可延伸运用到会议、文件、大屏幕、横幅、展板、海报等各种场合和载体。 4.突出点:围绕“丰收、“亲子”、“乐园”、“研学”等关键词,突出快乐“乐”字。 5.同一应征者可提供多个方案。 为了方便作品评选和提高录用率,投稿者需对提交的宣传口号进行说明。 三、采纳事宜 活动结束,征集方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组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通过永丰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平台公示入选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如无异议,则默认获奖资格,不再接受任何举报及投诉行为,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创意奖、十佳宣传口号奖。 最佳创意奖1名 奖励: •VIP终身会员卡一张 •VIP充值卡(价值2000元) •现金3000元 十佳宣传口号10名 奖励: •VIP终身会员卡一张 (说明:VIP终身会员卡,可无限次进入丰乐谷景区游玩。) 五、版权与法律 (一)原创性 投稿人应保证作品为原创,不得与已使用或已发表的品牌名称或标语口号重复,不得侵害他人的著作权。 (二)知识产权 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的权利。 应征的宣传口号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作品抄袭 对恶意抄袭者,举办方有权进行公开谴责,并保留追究抄袭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其他 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投稿人同意并遵守活动相关规定,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产生著作权等民事争议,举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提供作品的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作品一经获奖公示,即视为主办方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视为获奖作者自动放弃履行作品的版权、使用权、所有权等,获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本次投稿。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为网络征集,作品通过电子邮件递交,邮件主题注明“永丰县丰乐谷景区”+“宣传口号”字样,并据实报送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送至156530684 qq.com。提交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https://mp.weixin.qq.com/s/bguxJQ4wCz4vVeZ1bVQi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