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楚雄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农产品区域品牌化建设,增强楚雄市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度、社会认知度及品牌知名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广泛征集楚雄市农产品电商区域公共品牌商标名称及广告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应征主体不限,全国范围内的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 三、征集主题 楚雄市农产品电商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广告语。 四、设计要求 (一)品牌名称、广告语 1、品牌名称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体现楚雄市独特的生态优势和文化底蕴,从自然环境、特色农业、旅游产业、人文精神等角度考虑,传递独特的价值观和品牌个性,突出“高原特色”“绿色”“地方特色”等理念,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推广和使用。 2、广告语要求好记易懂、朗朗上口,有较大吸引力和传播力。 (二)作品要求 1、使用范围:楚雄市农产品电商区域公用品牌覆盖全区域和农业全品类、全产业链。作品一经入选,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通过任何形式进行推广和授权使用。 2、应征作品具有独创性,必须声明为本人原创,未被注册使用,不得侵权、抄袭或模仿,不得含有涉嫌民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等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建议在商标查询注册软件、百度等预先查询注册情况) 3、应征作品应附有对品牌名称、广告语的创意理念、内涵价值等文字说明,字数限于200字内。 五、征集方式 (一)网络投递。将《楚雄市农产品电商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广告语征集表》发送至邮箱cxsdzswfwzx 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品牌征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送。将《楚雄市农产品电商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广告语征集表》报送至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阳光大道东升路口阳光花园C1-C2)。 六、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办法 1、专家评审。征集活动结束后,市商务局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分类进行匿名评审,最终评选出五个入围作品。 2、录用奖评选。票选征集活动结束后,结合专家评审和公众选票评选出最终录用奖。 (二)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分入围奖、录用奖 1、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2、入围奖共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录用奖及入围奖奖金可叠加,所有入围者均授予荣誉证书。设计者凭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领取奖励和荣誉证书。 七、相关说明 1、最终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版权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奖金外,不另支付报酬。应征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一经发现,将追究应征者、使用者法律责任。 2、入围、采用情况将通过“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公布。 3、应征者以电子邮件报送的,应确保报送成功,并保留相关原始发送凭据。现场报送的,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将出具接受证明。若有内容相同者,以电子邮件先到达者或先报送者为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楚雄市农产品电商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广告语征集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昆 联系电话:13638766441 邮箱:cxsdzswfwzx@163.comhttps://mp.weixin.qq.com/s/5oHqlOe9K6tzlf8fLe3h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