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酒泉城市文化品位,充分体现新城区三期文化特色,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新城区三期规划定位和产业布局,通过深入调研、查阅资料、征求意见、专题会议等方式,初步提出了新城区三期道路命名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城区三期道路名称意见建议,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拟征集道路为新城区三期内道路。西起南滨河西路、东至清泉路、南至规划新华路一带、北至南滨河西路,共17条道路。三期内南滨河西路、风电大道、光电大道已命名,不再此次征集范围。 二、命名原则 1.根据新城区三期规划定位,命名以丝路文化为底色、航天文化为主题、酒泉地方特色为基础,分区域、成系列进行命名。东西走向道路命名以“航天文化”为主题,取航天精神关键词、酒泉卫星发射中心重大发射任务飞行器名称冠名;南北走向道路命名以“汉唐文化”为主题,取与酒泉相关的汉代、唐代名人爵号或字号冠名;同时,对原锦玉公园、美溪公园进行重新命名,以航天文化为主题,分别命名为天河玉景、天河胜景、天河梦景; 2.新规划的道路和原已建成的道路延伸部分,在新城区三期段进行重新命名; 3.命名注重历史传承,体现时代风貌,坚持服务于城市建设,符合地名标准化和译写规范化要求; 4.禁止采用损害国家尊严、妨碍民族团结、违背社会公德、格调低俗、宣扬封建迷信以及极易产生误解和歧义的词语; 5.一般不以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 6.在肃州区范围内不得重名、同名、同音。用字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不得使用自造字、异体字或废弃的简化字,避免使用生僻字、方言字、歧义字; 7.坚持相对稳定、名副其实、雅俗共赏、规范有序、易记好找的原则。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止(七个工作日)。 四、征集方式 所拟用名称可来信、来函、发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至酒泉市新城区管委会办公室。为集思广益,来稿请附上所拟路名的简要含义或寓意说明,并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我们将综合反馈的意见建议对道路命名方案进行完善。期待您的建议,感谢您的参与! 办公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东路1号2楼209室 联系人:史小英 联系电话:13830756277(微信同号) 传真:0937—2827361 电子邮箱:554193790@qq.conhttps://mp.weixin.qq.com/s/FTcmLlA44LjXsnMsIv4q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