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大海诗和远方 凤山县高级中学,始于1942年创办的凤山县国民中学。2005年3月,凤山县中学高中、初中正式分开办学,高中部迁入巴旁河畔新校址,凤山县高级中学正式挂牌。 目前学校共有本部和思源2个校区,本部校区有3栋教学楼、1栋实验综合楼、1栋图书楼、1栋科教楼、1栋学生食堂、5栋学生宿舍、4栋教职工住宿楼、田径运动场。全校教职工300多人,在校生4600多人。 凤山高中秉承“弘扬老区精神,托起金凤腾飞”办学理念,建设“严谨、求实、和谐、奋进”的校风,“爱生、敬业、博学、奉献”的教风,“尊师、守纪、勤奋、向上”的学风,发现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学生实现人生价值奠定基础,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独立办学以来,多次被评为河池市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河池市教学常规管理优秀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全民健身先进单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示范学校。2007年1月通过河池市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2012年1月通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迈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 凤山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结合我县文化底蕴,制定创建“中华诗词之乡”的文化品牌战略。凤山高中长期走在诗词、对联进校园的最前列,创建“凤山县楹联学校”,成立“凤起文学社”“凤栖梧诗社”,涌现出一大批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的师生,能够以诗词、对联等创作响应时代呼唤。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展现凤山高中教育精神,打造过硬文化品牌,积极创建“中华诗教示范单位”,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优秀文化“润物细无声”的育人作用,将我校办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学生成长”的学校,现特举办凤山县高级中学征诗暨建筑物征名、征联活动。 一、征诗 以凤山县高级中学为创作对象,体裁为格律诗词。应合律,新旧韵皆可,但不得混用,新韵须注明;如遇优秀古风佳作,可少量遴选。 二、建筑物征名、征联 1.创作对象:本部校区大门。征楹联1副。 2.创作对象:教学楼,共3栋。其中,第3栋伫立在运动场边,为2021年秋投入使用的新教学楼。3栋教学楼各自征集楼名,并各自征集配套楹联1副。 3.创作对象:图书楼,共1栋。作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之用。征楼名,并征配套楹联1副。 4.创作对象:综合实验楼,共1栋。作各实验室、部分办公室之用。征楼名,并征配套楹联1副。 5.创作对象:食堂,共1栋。征食堂名,并征配套楹联1副。 6.创作对象:宿舍楼,共5栋。其中1栋、2栋为男生宿舍,3栋、4栋为女生宿舍,5栋为新建女生宿舍。各自征名。 7.创作对象:科教楼,共1栋,目前主要作各艺术社团教室用。征名。 8.创作对象:简易楼,共1栋,目前主要作为部分教职工宿舍。征名。 9.创作对象:教职工住宿楼,共4栋。各自征名。 三、征集范围 凤山全县各界人士。截止日期:2022年4月25日。 四、奖励设置 1.诗词:设一等奖2名,奖金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3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元。 2.楼名:一旦被采用,给予作者奖励150元。多个楼名同时被采用可重复计奖,但不超出5次。 3.大门对联:一旦被采用,奖金500元。 4.建筑物对联:一旦被采用,给予作者奖励300元。可重复计奖。 5.在所有未被采用的对联中,评选出20副优秀对联,各奖励100元。 6.以上奖励均有证书。 五、其它要求 1.楼名一般为3个字,但可酌情为2字或4字。来稿必须附上每一个名字的诠释,无诠释或诠释过于简单、无实际价值,不予评奖。 2.对联限定为7-15字,符合基本联律,新韵须注明。对用字、立意的特别之处,建议有所附注。建议征名、征联配套创作。 3.诗词、对联必须为原创,且从未在正式刊物发表。文责自负。一旦发现抄袭,取消该作者评选资格。 4.同一作者,诗词限3副以内,楼名限10个以内,同一创作对象的征联分别限3副以内(即最多可创作21副)。超出规定部分不予评奖。须一次性投稿,不可重复投稿或修改。 5.如遇不同作者投稿的楼名重复或对联内容高度相似,取投稿时间在先者参评。 6.凤山高中对所有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修改权、出版权等一应权利。参赛即视为作者赞同本款。 7.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籍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楼名、对联还须注明具体创作对象。可当面递交纸质稿,也可发送电子稿件至电子邮箱190439073 qq.com。具体联系电话:陈老师13788183021。 凤山县高级中学 2022年3月18日https://mp.weixin.qq.com/s/Z8iogdjy7swz8zXqX-5K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