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展示石嘴山市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特点,围绕“石嘴山有戏”主题,以更直观、简练、清晰和易记的方式,提高我市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中共石嘴山市委宣传部会同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开展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宣传主题口号及形象LOGO征集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01 征集内容 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形象LOGO 02 征集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03 征集对象 面向区内外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或个人公开征集 04 征集要求 (一)宣传口号 1.口号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石嘴山市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独创性,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2.要体现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排他性,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琅琅上口,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3.每个组织或个人限投2条,同时提供200字左右的说明,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 (二)形象LOGO 1.准确反映石嘴山市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形象和城市特点。 2.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 3.该LOGO将统一应用于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宣传工作,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品牌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来稿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大小不低于4M,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5.每个组织或个人限投2条,同时提供200字左右的说明,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 05 评选办法 由石嘴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牵头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会议审定、公布结果五个环节: 1.初评 遴选出20条宣传口号、10条形象LOGO进入公众投票环节。 2.公众投票 在石嘴山网、石嘴山发布、文艺石嘴山、“石嘴山文旅”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初评作品,并进行公众投票。 3.专家评审 在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选出获奖作品。 4.会议审定 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召开专题会议审核,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采用。 5.公布结果 被采用宣传口号、形象LOGO及获奖结果通过全区各大新闻媒体对外公示。 6.奖励办法 宣传口号采用奖分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奖金分别为20000元、10000元、5000元、2000元;入围奖若干个,奖金1000元。形象LOGO采用奖1个,奖金20000元;入围奖若干个,奖金1000元。评审遵循“宁缺毋滥”原则,如无佳作部分奖项可空缺。 06 征集原则 1.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所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申报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应全额退还。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申报作者承担,主办单位由于采用作品而引发侵权纠纷,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应征者追偿。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参评,即视为应征者同意不可撤销地、排他地将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 4.若有内容相同口号或LOGO,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口号文字、LOGO设计元素须与获奖文字、设计元素完全一致方可认定为获奖,仅部分文字、设计元素相同不能获奖。 5.本次奖金产生的应缴税金由获奖者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若同一作品作者超过一人,或为某一组织,联系人由第一作者作为代表,第一作者也视为奖金的领取人。 6.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概不退还。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07 投稿方式 1.投稿人采取电子投稿的方式参与征集活动。通过“石嘴山文旅”微信公众号下载《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形象LGO征集报名表》,形象LOGO应征者同时提交JPG格式设计稿。填写完整后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szswljbgs@163.com(此邮箱为口号投稿唯一渠道)。 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0952-2218868。 2.来稿邮件电子文件名请注明“作者姓名+口号征集/形象LOGO”+手机号码。 附件: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形象LOGO征集报名表 中共石嘴山市委宣传部 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3月1日https://mp.weixin.qq.com/s/OgSRZxxo1a46Ak6zFq1n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