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繁荣我区舞台艺术创作,推动广西文艺向“高峰”迈进,加快文化旅游强区建设,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实施2022年度广西舞台艺术作品(舞蹈、小戏小品、少儿歌曲)签约创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作品类型及数量 (一)舞蹈类完整作品(10个) (二)小戏小品完整作品(10个) (三)少儿歌曲类完整作品(10首) 二、签约作品内容 (一)作品要坚持围绕重大时间节点、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历史事件、重要精神财富等,树立多维度选题理念。 (二)作品要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注重现实题材艺术作品的创作,具有时代性。 (三)作品要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书写“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模范人物和感人事迹。 (四)作品要着眼广西民族历史、历代名人故事、民族团结进步、优秀民族文化等方面,展现广西灿烂的民族文化。 (五)作品要憧憬美好生活,与当前乡村振兴工作结合相,展现广西的人文之美、生态之美。 三、签约作品要求 (一)在广西工作或广西籍的文艺工作者或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申报项目没有参加过国家级专业艺术评比。 (三)申报项目须以法人单位为主体,依托单位进行创作。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节目涉及版权问题的,由选送单位和创作者自行协调解决,主办单位不负责解决因版权而引发的任何纠纷。若签约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申报者自行承担。四、签约补助标准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类别评出优秀申报项目进行签约,签约期间项目主创人员保留原单位待遇不变,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签约项目类别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其中: (一)舞蹈类完整作品1.群舞:5—10万元/个。2.独舞、双人舞、三人舞:3—5万元/个。 (二)小戏小品类完整作品:5—10万元/个。 (三)少儿歌曲类完整作品:1万元/首。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积极参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创作活动,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按要求通过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五、签约作品验收要求 (一)申请结项验收的签约作品必须为完整作品。其中小戏小品类作品要求不是折子戏、时长30分钟左右,能完整讲述一个故事、有戏曲唱词唱腔。 (二)签约期满,签约作品须按主办方要求到指定场所参加验收演出(或提交验收音频、视频),同时向主办方提交书面总结一份。签约作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视为完成签约任务:1.入围全国性专业比赛、评选、展演活动并获奖。2.获得省部级奖项三等奖以上,或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比赛获二等奖以上。3.参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验收被评为合格。六、签约作品延期管理签约项目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的,项目主体须在实施周期届满1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主办方提出,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签约项目申请延期,不得超过2次,延期时长总计不得超过1年。经批准延期的签约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的,项目主体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七、签约作品应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优先推荐签约项目参选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全国舞蹈作品创作扶持计划、全国小戏小品创作扶持计划、当代少儿歌曲创作推广活动。 八、申报材料 (一)《2022年广西舞台艺术作品(舞蹈、小戏小品、少儿歌曲)签约创作项目申报书》(可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纸质版一式十五份。 (二)《2022年广西舞台艺术作品(舞蹈、小戏小品、少儿歌曲)签约创作项目申报书》电子版。 (三)申报舞蹈项目须提供舞蹈编创小样;申报小戏小品项目须提供剧本(或剧本大纲);申报少儿歌曲项目须提供曲谱小样。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发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请在邮件中注明“签约项目申报”)。九、申报办法(一)本次征集原则上只接受法人单位申报。 (二)每个法人单位限报3个舞蹈项目、3个小戏小品项目、3个少儿歌曲项目。 (三)各市的申报材料由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送;厅直属单位、广西演艺集团、各有关高校可直接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四)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whtysc@163.com(请在邮件中注明“签约项目申报”)。联系人:张兰,0771—5628248。十、其他请各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签约创作项目征集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沟通、联系。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广西舞台艺术作品(舞蹈、小戏小品、少儿歌曲)签约创作项目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4月11日 https://mp.weixin.qq.com/s/BmmC83OA2XK0kUbAt16u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