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征集背景
中央公园综合体项目作为首开区的建设亮点,同时也是《上海2035》新增城市副中心的最核心公共空间,项目设计响应上海市与浦东新区上位规划指引要求,凸显金桥未来智造创新集聚区的文化特质,目标成为点亮浦东新的文化地标和绿色心脏。
02
征集范围和内容
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副中心核心区,包括中央公园综合体以及首开区其他所有公共绿地,金桥中央公园综合体项目由22-01、22-02、22-06、22-07、22-08、22D-01、22C-02七幅地块构成,用地面积共计17.69万平方米,以金科路为界,一期开发西部片区,二期开发东部片区。除中央公园西区外,首开区其他公共绿地涉及到20-06、20-08、21-02、21A-02、21B-01、21B-03、21B-05共7个地块,用地面积共计2.52万平方米。14个地块总计用地面积约20.21万平方米。
本次征集拟将金桥副中心中央公园综合体项目作为一个完整项目亮相、推出,分为建筑组、景观组两个组别。其中,建筑组内将以三个建筑单体为单位,每个建筑单体分别选取2家应征人,建筑组共计选取6家应征人。景观组选取3家应征人。
2.1建筑组
(1)包件1:综合设置金桥艺术中心,设计范围为22-06地块,用地面积68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1万平方米,性质为文化商业混合建筑,其中文化建筑面积比例不得小于15%。
(2)包件2:综合设置金桥艺术中心,设计范围为22-07地块,用地面积856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8万平方米,性质为文化商业混合建筑,其中文化建筑面积比例不得小于15%。
(3)包件3:综合设置金桥艺术中心,打造市级文化地标。设计范围为22-08、22-01地块,用地面积4.43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约3万方),地上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性质为文化建筑。22-01地块另含不计容空腔,设置公益配套设施,空腔面积不大于1.2万平方米。
2.2景观组
概念设计范围为中央公园综合体全部范围及首开区其他所有公共绿地,用地面积共20.21万平方米(绿地面积17.26万平方米)。重点设计范围为中央公园综合体核心区,用地面积13.15万平方米(绿地面积10.2万平方米)
03
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承担本次征集内容相应的资格及能力,具备相应的设计许可。
3.3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次征集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的项目业绩系指:
3.3.1建筑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文化建筑;
3.3.2景观组:绿地景观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中央公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0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2年9月28日09:00时至2022年10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注册并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首次注册的申请人需要登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获取登录名和密码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已注册的申请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流程。征集代理不接受没有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
4.3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3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10:00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申请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的领购页面下,点击“投标文件”按钮后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5.3申请人应将纸质《申请文件》正本1套,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提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收件人:胡欣欢。
5.4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06
入围方式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针对建筑组、景观组分别选择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
建筑组:包件1、包件2、包件3三个小组别分别选择2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建筑组共计选择6名申请人参与建筑组设计。
景观组:选择3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参与景观组设计。
每个组别中,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拟选择入围的应征人数量,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全数申请人可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拟选择入围的应征人数量,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少于拟选择入围的应征人数量,征集人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07
方案征集费
7.1应征人在最终成果评审会结束,并经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将获得相应的方案征集费。其中,建筑组包件1、包件2的方案征集费为人民币80万元/家(含税,下同),包件3的方案征集费为人民币120万元/家;景观组的方案征集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家。
7.2如经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应由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半数以上评委签字,具体阐明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内容以及扣款标准,征集人将根据该书面意见扣减直至不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08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09
联系方式
征集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
地址: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胡欣欢、陈益超
电话:021-32173683,32173702
邮箱:huxinhuan@shabidding.com
邮箱:chenyichao@shabidding.com
https://mp.weixin.qq.com/s/EehSXgXvLIZaNh9-oSlw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