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砚山绿色有机蔬菜”区域品牌宣传标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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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24 21:32:5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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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全面实施砚山县区域名牌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提高“砚山蔬菜”“砚山辣椒”“砚山生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履行国家使命,服务乡村振兴,经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砚山绿色有机蔬菜”区域品牌宣传标语。
  征集启事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文山映象传媒有限公司
  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征集要求
  1.要融合砚山地域特色和文化特征,体现砚山蔬菜、砚山辣椒、砚山生姜等产业特点。
  2.作品应突出砚山蔬菜(辣椒、生姜、蔬菜等)在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产业带动上的发展定位,充分体现“砚山绿色有机蔬菜”的品牌带动效应,传播品牌建设理念,塑造产业发展形象。
  3.宣传口号的作品形式应当采取中文文字形式(30字以内),要观点鲜明、文字精炼、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既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又利于媒体宣传和社会传播。
  征集方式及评选
  投稿邮箱:759971828@qq.com(电子邮件标题:砚山绿色蔬菜宣传标语征集+姓名+手机号码)。并填写附件:砚山绿色有机蔬菜宣传标语征集表。联络人:吴小梅18987646071
  奖项设置
  本次宣传标语征集经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评审,评选结束后在入选作品中评选出下列等级奖项:
  优质宣传标语3条,奖金3000元/条
  备选宣传标语10条,奖金1000元/条
  所有奖项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自行缴纳。
  评审时间及公布获奖名单初步定为202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4.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8.最终解释权归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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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实施砚山县区域名牌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提高“砚山蔬菜”“砚山辣椒”“砚山生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履行国家使命,服务乡村振兴,经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砚山绿色有机蔬菜”区域品牌宣传标语。
  征集启事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文山映象传媒有限公司
  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征集要求
  1.要融合砚山地域特色和文化特征,体现砚山蔬菜、砚山辣椒、砚山生姜等产业特点。
  2.作品应突出砚山蔬菜(辣椒、生姜、蔬菜等)在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产业带动上的发展定位,充分体现“砚山绿色有机蔬菜”的品牌带动效应,传播品牌建设理念,塑造产业发展形象。
  3.宣传口号的作品形式应当采取中文文字形式(30字以内),要观点鲜明、文字精炼、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既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又利于媒体宣传和社会传播。
  征集方式及评选
  投稿邮箱:759971828@qq.com(电子邮件标题:砚山绿色蔬菜宣传标语征集+姓名+手机号码)。并填写附件:砚山绿色有机蔬菜宣传标语征集表。联络人:吴小梅18987646071
  奖项设置
  本次宣传标语征集经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评审,评选结束后在入选作品中评选出下列等级奖项:
  优质宣传标语3条,奖金3000元/条
  备选宣传标语10条,奖金1000元/条
  所有奖项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自行缴纳。
  评审时间及公布获奖名单初步定为202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4.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8.最终解释权归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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