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昌平分区规划,充分展现昌平老城魅力,以永安古城为核心,以“焕活·永安”为主题,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北京市昌平区永安古城标志标识征集”活动,拟公开邀请国内外具有艺术创作能力的艺术家、设计师个人及团队、机构前来应征,提交应征作品。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永安古城标志标识征集
1.2古城范围: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北环路,总面积约2平方公里。
1.3设计任务:
征集阶段:永安古城历史文化标志设计,包括品牌元素概况;标志、设计概念和标准定义;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志与字体间的标准格式组合;标志与字体使用的安全空间;标志基本应用规范;专用印刷书体;标准色系统;辅助色系统;辅助图形。
实施方案设计阶段:永安古城历史文化标识设计,包括区域入口导览标识;区域导览标识;重点建筑及公共设施的导向指引牌;文物及建筑故址说明牌;警示禁止标识(请勿翻越、禁止攀爬、爱护花草等警示标识);结合静态交通方案,完成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引导标识(停车场导向标识、位置和管理须知等标识)方案设计;所有类型标识点位规划方案。
2.征集方式:公开征集,本征集项目不限定应征人的数量。
3.征集日程(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时间
事项
2022年9月2日
发布征集公告
2022年9月2日至10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征集文件
2022年10月22日至25日16时00分
应征人递交应征文件。说明:
2022年10月22日至25日期间,每日9:00-11:30,13:30-16:00。
2022年10月25日16时00分
征集截止时间/递交应征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0日前
应征作品评审
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
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的网站公示获奖作品。
2022年11月30日
公布征集结果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发放/领取奖金
说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上述日程如有变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变更通知,征集活动期间请各应征人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了解本征集项目的最新信息。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5.征集联系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徐兴华、郝睛、马晓新、邢亚利、朱小锋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256/812
传真:86-10-82575840
征集指定邮箱:kjysanbu@163.com
6.应征人资格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
6.2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可自愿组成联合应征设计团队(以下简称“联合设计团队”)参加征集活动。
6.2.1联合设计团队的各成员应签署一份共同参加征集活动的联合应征声明。
6.2.2联合设计团队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设计团队参与本征集活动。
7.参与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征集活动者,请登录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北京市昌平区永安古城标志标识征集征集文件》(以下简称“征集文件”)。决定参与征集活动的应征人请填写应征意向表,发送至征集指定邮箱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以获取相关资料的下载密码。
8.征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征人,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发送至本次征集指定的电子邮箱,并通知征集组织机构以确认其是否收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酌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上述答复将不标明提问的来源,并将澄清的内容以澄清/更正公告的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出,请应征人随时关注上述网站了解项目最新信息。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发出的澄清、补充、修改、更正内容与本公告或原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本公告或原征集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9.应征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方式
应征文件应以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接受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应征文件,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不予接收。应征文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后果,对此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接收单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联系人:郝晴、马晓新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256/812
所有收到的应征文件不予退还,请应征人自留底稿。
9.3应征文件密封及标识
详见征集文件。
10.奖项与奖金
10.1奖项
本次征集设如下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含实施方案设计费)15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二等奖4名,奖金1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三等奖6名,奖金6000.00元人民币(含税);优胜奖10名,奖金2000.00元人民币(含税)。
10.2奖金的发放与领取
奖项、获奖人以及奖金的发放与领取等具体事宜将在征集结果公告中明示。
10.2.1奖金的支付
应征人的奖金以人民币支付。
10.2.2获奖者如为中国境内法人(包括设计公司、社会团体),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取奖金;获奖者如为中国境外法人,在中国境内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国境内账户,可委托中国境内的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国境内税费。
10.2.3获奖者如为个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收款账户信息,征集活动的组织方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发放剩余的奖金。
10.2.4征集活动的组织方不承担由于奖金所产生的任何税费。
10.2.5奖金发放/领取的时间期满,因获奖者原因而导致奖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或领取,则获奖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取奖金的权利。
11.征集公告、澄清/更正公告及征集结果发布媒体
11.1征集公告发布媒体
本征集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bjchp.gov.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bkpmzb.com)
11.2澄清/更正公告发布媒体
澄清/更正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bkpmzb.com)
11.3获奖作品公示发布媒体
获奖作品公示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bjchp.gov.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bkpmzb.com)
11.4征集结果发布媒体
征集结果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bjchp.gov.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bkpmzb.com)
12.语言
本征集公告使用中文书写。
13.公证监督
本次征集将聘请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征集组织活动中如下事项进行公证:
(1)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应征文件的数量;
(2)对应征作品评审活动进行公证。
14.知识产权
14.1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
14.2应征作品应为应征人及作者的原创作品,应征人及作者应为该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书面认可,作品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及其作者必须已经获得权利人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应征人及作者本人负责。凡涉嫌知识产权侵权或侵犯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应征资格;若上述作品为得奖作品,则收回已颁发的奖项及奖金并予以公告。因应征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及作者承担,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4.3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的应征人及作者应将作品的知识产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全部永久转让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昌平分局,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永久独占享有。作品署名权由应征人、作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共同享有。
14.4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的应征人及作者需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未经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的书面许可,应征人及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转让第三人,或者销售该应征作品给任何第三人用作盈利性活动。作品署名权由权利主体协商一致,共同行使。
14.5优胜奖及未获奖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仍归原应征人及作者本人所有。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如需对该作品用于衍生开发、生产、销售等商业用途,需取得应征人及作者的书面许可,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与应征人及作者另行签订《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并向作者支付相应授权费用。
14.6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对本次征集收到的全部应征作品(包括优胜奖及未获奖的应征作品)无偿地进行汇编出版、展览、发行、开展公益宣传、征集活动宣传使用。
15.其它条款
15.1本次征集活动,包括该征集活动本身及征集活动的相关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因本次征集活动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提交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所在地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5.2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15.3凡参加“北京市昌平区永安古城标志标识征集”的应征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征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https://mp.weixin.qq.com/s/jm6-caztuVc8Ojb3cirD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