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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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1-05 22:41: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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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凯里城市文化名片,铸就凯里城市精神品质,我市于2013年6月正式启动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语的征集工作, 截至7月中旬,共收到应征作品1.6万余件。8月,市评审委员会通过会商、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重点人群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对从全国各地征集到的作品进行了评审,初评出城市形象宣传语建议作品101条、城市精神表述语建议作品91条。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评审委员会于9月17日将全部建议作品送市人大、市政协征求意见,10月20日评审委员会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精选出20条城市形象宣传语和20条城市精神表述语,并再次组织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进行了集中评审,通过仔细梳理和反复斟酌,现特将认同率排位前6位的形象宣传语和前5位的凯里市城市精神表述语予以公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热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将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3年10月25日—12月10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通过网络、报纸投票和评论的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规则:
(一)网络投票。
1、登录凯里文明网,进入“凯里市城市精神表述语和城市形象宣传语”评选专题投票系统,按提示参与投票。
2、每个身份证件号限投一票。
3、每张票限投一条城市形象宣传语、与一条城市精神表述语,多选视为无效票。
4、投票人在投票时,可在票面的评论栏内填写自己对所选的城市精神表述语或城市形象宣传语的释义和说明。
5、本次网络投票一律免费。
(二)报刊投票:征求意见票刊登在黔东南日报《新凯里》上,市民可剪切或复印。
1、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
2、填写选票时,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作品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每张票限投一条城市形象宣传语、与一条城市精神表述语,多选视为无效票。
3、投票人在投票时,可在票面的评论栏内填写自己对所选的城市精神表述语和城市形象宣传语的释义和说明
4、投票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5、投票应将评选活动信封标识(可复印)粘贴在信封正面邮编下方。信封下方必须写明投寄地所在地。邮资自付。邮寄选票地址为:凯里市文明办,邮编:556000。
6、如工作便利,选票用信封封好贴上信封标识后,直接送到凯里市文明办(凯里市行政中心A座五楼)。
四、最终评选审议(2013年12月11日至30日)。
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将组织市内外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进行进一步评选工作,提出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语的入选作品,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审议。
五、社会公布(2014年元月1日)。
最终确定的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语面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方式。地点:凯里市文明办(凯里市行政中心A座5楼);联系人:潘胜鹏;联系电话:0855-8062213。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凯里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语评审委员会。

             
                 凯里市委宣传部
                 凯里市文明办
                                                  2013年10月23日


http://www.qdnrbs.cn/kaili/356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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