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
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民族工作会议部署,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活动,进一步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总体要求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文化艺术创作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坚定文化自信、增进文化认同,广泛凝聚共识、增进民族团结,激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热情和氛围,推动新时代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
评选时间:2022年8月下旬
三、作品征集内容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理念,以儒家文化、母教文化、始祖文化、邹鲁文化等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为主要创作元素,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创作方向,创作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艺术作品,充分展示各民族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时代风貌。
作品分为文创产品类和视觉设计类两个方面。
文创产品类包含手工艺产品、非遗产品等。
视觉设计类包含平面海报、插画等。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参加活动要求
1、具备基本的文艺创作能力,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深入理解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2、作品应紧扣活动主题,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符合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创意特征,体现新时代民族工作特色。
3、作品须为原创或新创,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如出现侵权行为,报名者承担一切责任。
4、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报送,每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组),每件(组)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开启评审流程后,不再接受作者信息修改。
5、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活动组织方拥有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6、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认可本征集公告中的有关要求。
(二)作品提交要求
1、投稿作品应提交效果图或实物照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单个文件不超过10M。
2、文创产品类请注明作品尺寸(长×宽×高cm)与材质,系列作品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三)评选奖项事宜。
活动作品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全省第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进行集中展示。
(四)作品报送方式。
所有投稿作品连同参赛报名表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fsjdxck@163.com。
附件: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
主题文创作品征集参赛报名表
(点击下方链接获取报名表)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征集参赛报名表
注:每件作品填写一张参赛报名表,多件作品请分开填写。
https://mp.weixin.qq.com/s/y9M2Zl0cjDSRzhi-Our-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