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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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征稿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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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31 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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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在媒体上发布征稿启事;举办2021年度群众文学作品征集推动会,通过全国群艺馆系统组织征稿。
  (二)报送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参评作者和单位报送参选作品。
  (三)评审阶段(6月中旬-9月中旬),邀请著名作家、评论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四)颁奖论坛(9月中旬-12月中旬),举办第三十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颁奖会、第十三届全国群众文学创作论坛。
  三、参评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两个组别。成人组可报送单篇散文和散文集,分类进行评选;未成年人组可报送单篇散文和散文集,不分类别评选。
  2.单篇散文应为2018年5月16日以后在国内报纸期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品。散文集应为2018年5月16日以后中国境内出版社公开发行的单行本,套书丛书不得参评。
  3.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申请人原创,若发现抄袭,取消参评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评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者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利,收回已获得的奖励或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4.已在往届“东丽杯(文化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5.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别开设专题征文活动。征文要求为原创新作,字数在5000字以下,内容反映建党百年来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非凡成就。专题征文请发送电子版至qunzhongzuojia 126.com,咨询电话022-58601921,联系人:张媛。
  6.参赛作品应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佳作,思想、内容积极向上。
  (二)作者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国业余文学作者。各省市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参加作家系列职称评定者和签约作家不得参评。已不在签约任期内的作家发表于签约期结束后的作品可以参评。
  2.2008-2020年期间,在“东丽杯”评选中获奖三次及以上的成人组作者,不再参评。
  3.200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作者可以参加未成年人组评选,报名表中须写明作者本人身份证号。曾在“东丽杯”评选中获新人新作奖的作者,不再参评。
  四、报送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接受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
  1.个人报名:全国各省市作者可直接将参评作品和“个人报名表”寄送至天津市群艺馆,每名参评者限报送1篇(部)作品。工作或生活在天津市以外行政辖区的我市作者需采取个人报名方式,不可通过天津市集体报送渠道参赛。
  2.集体报名:天津市各区文化馆(宫)、文联及相关单位,其他各省、计划单列市、自治区文化(群艺)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中心,每单位选送作品数量不超过30篇,散文集不超过10本,推荐作品需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请作者填写“个人报名表”附在作品前,每单位还需填写“单位报送目录表”,发送至邮箱donglibei2012 126.com。
  3.每位参评作者只可选择一种渠道参评,每人限投1篇(部)作品,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5年之内不允许参评。
  (二)报送材料。
  1.单篇作品需报送1份作品发表原件或原件复印件。报送复印件须满足以下条件:报纸附报头页(能清晰显示刊号),发表页带报眉整版复印,剪裁无效;期刊附封面、目录和全文发表页,须能清晰显示国内刊号或准印证号、发表时间等有效信息;刊载在出版物上的单篇作品附封面、目录、版权页。
  2.散文集报送1本样书。
  (三)报送方式。
  参评作者和集体报送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与参评作品一同寄出。寄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渤海明珠大厦614-615室,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调研美影部收,邮编:300210;咨询电话022-23311272。邮政挂号或快递均可,不接收邮政包裹,不提供邮件查询服务,报送作品一律不退件。
  个人报名登记表下载方式:
  1.

http://tjpc.hanyastar.com.cn/index.html(国家公共文化云天津频道)


  2.www.tjsqyg.com(天津市群艺馆网站)
  3.donglibeixiazai@126.com,密码xiazai123(东丽杯公共邮箱,点击附件下载)
  五、评选办法
  (一)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成人组设单篇散文奖和作品集奖,未成年人组设新人新作奖,其中:
  单篇散文奖:东丽文学奖10名,优秀作品奖70名;
  作品集奖:东丽文学奖5名,优秀作品奖20名;
  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题征文优秀作品奖20名;
  新人新作奖10名;
  组织奖:优秀组织单位20名,个人优秀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共70名。
  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励。
  (二)本次活动将通过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和发布。
  (三)获奖作品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推介宣传。结集发表《百年芳华时代颂歌——“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优秀获奖作品专辑》。
  六、媒体支持
  本次活动将通过《中国文化报》《天津日报》《今晚报》《今晚报(海外版)》、新华网、国家公共文化云天津频道、北方网、天津网、天津文化信息网、天津市群艺馆网站、东丽在线、东丽文化网、天津市群艺馆公众号等媒体进行重点宣传。
  七、相关说明
  1.活动为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文责自负。
  2.作品主动投稿即被默认为主办单位具有作品在相关公益活动中的使用权,具有对作品展示、出版、宣传等权利。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组委会所有,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评选活动各项规则。如遇特殊情况,主办方将对活动安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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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在媒体上发布征稿启事;举办2021年度群众文学作品征集推动会,通过全国群艺馆系统组织征稿。
  (二)报送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参评作者和单位报送参选作品。
  (三)评审阶段(6月中旬-9月中旬),邀请著名作家、评论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四)颁奖论坛(9月中旬-12月中旬),举办第三十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颁奖会、第十三届全国群众文学创作论坛。
  三、参评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两个组别。成人组可报送单篇散文和散文集,分类进行评选;未成年人组可报送单篇散文和散文集,不分类别评选。
  2.单篇散文应为2018年5月16日以后在国内报纸期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品。散文集应为2018年5月16日以后中国境内出版社公开发行的单行本,套书丛书不得参评。
  3.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申请人原创,若发现抄袭,取消参评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评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者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利,收回已获得的奖励或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4.已在往届“东丽杯(文化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5.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别开设专题征文活动。征文要求为原创新作,字数在5000字以下,内容反映建党百年来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非凡成就。专题征文请发送电子版至qunzhongzuojia 126.com,咨询电话022-58601921,联系人:张媛。
  6.参赛作品应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佳作,思想、内容积极向上。
  (二)作者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国业余文学作者。各省市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参加作家系列职称评定者和签约作家不得参评。已不在签约任期内的作家发表于签约期结束后的作品可以参评。
  2.2008-2020年期间,在“东丽杯”评选中获奖三次及以上的成人组作者,不再参评。
  3.200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作者可以参加未成年人组评选,报名表中须写明作者本人身份证号。曾在“东丽杯”评选中获新人新作奖的作者,不再参评。
  四、报送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接受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
  1.个人报名:全国各省市作者可直接将参评作品和“个人报名表”寄送至天津市群艺馆,每名参评者限报送1篇(部)作品。工作或生活在天津市以外行政辖区的我市作者需采取个人报名方式,不可通过天津市集体报送渠道参赛。
  2.集体报名:天津市各区文化馆(宫)、文联及相关单位,其他各省、计划单列市、自治区文化(群艺)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中心,每单位选送作品数量不超过30篇,散文集不超过10本,推荐作品需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请作者填写“个人报名表”附在作品前,每单位还需填写“单位报送目录表”,发送至邮箱donglibei2012 126.com。
  3.每位参评作者只可选择一种渠道参评,每人限投1篇(部)作品,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5年之内不允许参评。
  (二)报送材料。
  1.单篇作品需报送1份作品发表原件或原件复印件。报送复印件须满足以下条件:报纸附报头页(能清晰显示刊号),发表页带报眉整版复印,剪裁无效;期刊附封面、目录和全文发表页,须能清晰显示国内刊号或准印证号、发表时间等有效信息;刊载在出版物上的单篇作品附封面、目录、版权页。
  2.散文集报送1本样书。
  (三)报送方式。
  参评作者和集体报送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与参评作品一同寄出。寄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渤海明珠大厦614-615室,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调研美影部收,邮编:300210;咨询电话022-23311272。邮政挂号或快递均可,不接收邮政包裹,不提供邮件查询服务,报送作品一律不退件。
  个人报名登记表下载方式:
  1.

http://tjpc.hanyastar.com.cn/index.html(国家公共文化云天津频道)


  2.www.tjsqyg.com(天津市群艺馆网站)
  3.donglibeixiazai@126.com,密码xiazai123(东丽杯公共邮箱,点击附件下载)
  五、评选办法
  (一)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成人组设单篇散文奖和作品集奖,未成年人组设新人新作奖,其中:
  单篇散文奖:东丽文学奖10名,优秀作品奖70名;
  作品集奖:东丽文学奖5名,优秀作品奖20名;
  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题征文优秀作品奖20名;
  新人新作奖10名;
  组织奖:优秀组织单位20名,个人优秀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共70名。
  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励。
  (二)本次活动将通过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和发布。
  (三)获奖作品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推介宣传。结集发表《百年芳华时代颂歌——“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优秀获奖作品专辑》。
  六、媒体支持
  本次活动将通过《中国文化报》《天津日报》《今晚报》《今晚报(海外版)》、新华网、国家公共文化云天津频道、北方网、天津网、天津文化信息网、天津市群艺馆网站、东丽在线、东丽文化网、天津市群艺馆公众号等媒体进行重点宣传。
  七、相关说明
  1.活动为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文责自负。
  2.作品主动投稿即被默认为主办单位具有作品在相关公益活动中的使用权,具有对作品展示、出版、宣传等权利。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组委会所有,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评选活动各项规则。如遇特殊情况,主办方将对活动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十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征稿启事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1-06-15

更新时间:2020-08-31 19:06:1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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