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幸福日广告语征集万元大奖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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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2-07 07: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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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幸福日:看得见的美好生活”获万元大奖



刘琨亚 李飞

深圳晚报记者 刘琨亚 李飞

今年8月,深圳晚报与深圳市爱心与共幸福促进中心提出“深圳幸福日”的概念,倡议将特区建立的日子——8月26日定为深圳幸福日。这一倡议得到了市民的积极响应,虽然还只是个构想,但市民们已经纷纷开始思考诸如“幸福日应该有些什么福利”、“幸福日应该怎么度过”这一类问题。不少市民还提出了在深圳幸福日当天单位要放假、公园要免费、商场要打折、市民要狂欢等一系列具体的规划和构想。这些看似空想的意见,其实是人们对于幸福的憧憬。
收到4000多条广告语
幸福是一种个体的感受,也是一种群体的体验。幸福同样需要有一些象征意义的符号来记录和表现,需要一种仪式感。正因为如此,深圳晚报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深圳幸福日的广告语、主题曲和吉祥物。
幸福日广告语、主题歌和吉祥物的征集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了4000多条广告语,一封接一封来自五湖四海的邮件,一句又一句饱含幸福的话语,表达了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和对设立深圳幸福日的支持。一位傅先生一口气发来7条广告语,每一条都含有“心”字。他表示,深圳晚报提出设立“深圳幸福日”让他特别激动,来自江苏南京的卢先生认为,幸福日不仅在深圳,全国都可以推广。
主题歌和吉祥物由于专业性相对较强,投稿的读者并不多。
获奖口号简洁亲切
经过紧张的初评和复评,“深圳幸福日:看得见的美好生活”、“相约美好深圳,幸福从‘心’开始”、“梦想‘深’呼吸,幸福‘圳’流行”等10条广告语进入了最后的总决选。经过文化名人胡野秋、鲁迅文学奖得主南翔、资深媒体人王绍培等专家评委的评选,“深圳幸福日:看得见的美好生活”脱颖而出,成为最终的获胜者。
这次征集主要面向普通读者,正因为如此,评委认为这些广告语虽然能够看得出人们对于深圳幸福日的热情,但特别出彩的东西不算太多,而主题曲和吉祥物的奖项也因此遗憾空缺。一旦幸福日真正成为深圳人的节日,深圳晚报和深圳市爱心与共幸福促进中心还将继续升级深圳幸福日的品牌形象,打造出更高质量的广告语、主题曲和吉祥物。
获奖广告语的作者刘永金是河北省迁西县的一名退休公务员,平时爱好音乐诗词。在看到晚报的征集令后,他花了好几天时间,写了十几条的广告语,最终从中选了3条寄给深圳晚报。对于这条获奖广告语,他是这样诠释的:
这是一条情感诉求型的口号,以简洁、谦和、亲切、新鲜的语态和语义出现,针对市民的所需、所想、所求等来制作。“看得见”指向深圳幸福日的载体特点,告之民众这是对市民有实实在在好处的事物,幸福不是乌托邦,幸福日不是作秀,“美好生活”即是幸福生活的现实表达与追求,这种普通百姓人人都懂的概念阐释让口号易传易播。究其根本,“看得见的美好生活”道出市民之所需、呼应市民之所求,可以最直接地从传播学、经济学、心理学的角度加以传导和延伸。

http://wb.sznews.com/html/2014-12/08/content_3086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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