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一条道路征集命名 广大人民群众、各单位: 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作用,现有石棉县一条道路需予以命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名称,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名称道路 位于石棉县新棉街道岩子社区,从石棉县汽车站(靠大渡河)至水天名城外与河北路交汇处。 二、征集路名原则及要求 1.标准路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幸福路”、“幸福大道”“幸福”是专名,“路”、“大道”是通名); 2.路名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路的命名要有文化内涵,能够彰显时代特征,好找易记,充分凸显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 4.扼要说明路名命名的理由; 5.命名不能与现有路重名; 6.拟命名作品应标注汉语拼音; 7.不能使用人名、地名或外国名命名。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纸质接收时间为准)。 四、征集方式 1.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需在邮件主题注明“石棉县道路征名”字样,投稿电子邮箱:416436169 QQ.COM; 2.应征作品通过纸质方式提交,投稿地址:石棉县彩虹路9号12楼(石棉县第二办公区)。 五、奖励办法 本次路名征集作品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被采纳的,奖励1000元(大写:壹仟元)(以发邮件、交纸质日期为准,奖励最先发送者)。 六、有关事项 1.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该作品著作权即归石棉县民政局所有; 3.应征作品收集后均不予退回;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5.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组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6.投稿人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7.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由石棉县民政局负责。 石棉县民政局 2021年1月29日 https://mp.weixin.qq.com/s/cGzLcUoO8nCJHluQhuQ7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