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有奖征文大赛启事

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有奖征文大赛启事

征文征稿大赛
0

元奖金

169

人关注

2

人点评

更新时间:2020-08-15 20:06: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来源:会员/上传
大赛简介
  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5日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
  《中国文艺家》杂志社
  池州市文联
  【主办单位】
  池州市作家协会
  池州市贵池区文旅局
  【承办单位】
  池州市杏花村诗社
  【活动组委会】
  顾问:
  梁鑫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常务副主席)
  向阳(《中国文艺家》杂志总编辑)
  雁西(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章雄军(池州市文联党组书记)
  主任:
  何家荣(池州市作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汪树云(池州市贵池区文旅局党组成员)
  尹文汉(安徽省诗词学会副会长、杏花村诗社社长)
  成员:
  王宏权(池州市作家协会秘书长)
  张华(杏花村诗社常务副社长)
  王意中(杏花村诗社副社长)
  柯其正(杏花村诗社副社长)
  王良才(杏花村诗社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张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
  第二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暨第十一届清明诗会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即作品征集及评选、“百名诗人游池州”暨“花开四季、诗韵池州”活动开幕仪式、“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清明诗会、“诗话池州”文化讲坛以及“百名诗人游池州”专题采风活动。除作品征集及评选,其他阶段活动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则顺延举办,届时主办方将及时通知。
  (一)第二届“杜牧诗歌奖”作品征集及评选
  1、征集对象
  所有诗人和诗人书法家
  2、征集内容
  诗歌作品和诗歌书法作品
  3、征稿要求
  (1)诗歌作品可以是古典诗歌(格律诗词、散曲、古风等)或现代诗歌,内容不限,风格不限,思想积极向上,以池州、杜牧、清明、杏花村为主题者更佳。每人限投一首(或一组),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文责自负。书法作品只限诗人投稿,每人限投一幅作品,要求书写自创诗词,创作内容积极向上,长短不限。作品一律为竖式,单件作品不超过180cm×70cm,条屏不超过四屏;行书、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严禁代笔,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2)本次活动免收参评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为保证书法作品如期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投寄。
  (3)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简介(100字以内)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手机号码)。
  (4)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使用等权利,不另计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征稿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截止。
  (6)来稿联系人:王良才;联系电话:18005667963;电子信箱:czsxhcss 163.com;收件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花园一号楼505室,邮编247000。
  4、奖项设置
  (1)大赛设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各1名;提名奖30名(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各10名)。
  (2)获得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的分别颁发获奖奖杯、证书和奖品,并可受邀担任下一届“杜牧诗歌奖”评委。
  (3)提名奖获得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4)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由中国文艺家杂志社出版发行的《第二届“杜牧诗歌奖”专刊》10本。
  (5)所有获奖作品均在《中国文艺家》杂志活动专刊刊登,并在各有关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专刊发布。
  (6)所有获奖者均将受邀参加第二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并和评委老师们一起参加“百名诗人游池州”专题采风活动。
  (7)所有获奖者均将受邀参加“诗话池州”文化讲坛,听名家讲诗词。
  5、评奖办法
  主办方邀请国内著名诗人、评论家、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并邀请评委出席颁奖典礼。评选结果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及征集征文·小帮手等微信平台公布。
  (1)评审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2)提名奖公布时间:2021年3月中旬
  (3)印制文集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4)颁奖时间:2021年4月4日
  (5)颁奖地点:安徽省池州市
  (二)“百名诗人游池州”暨“花开四季、诗韵池州”活动开幕式
  2021年3月上旬,结合杏花村文化旅游节活动,组织百名诗人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参加“花开四季、诗韵池州”活动开幕式,启动“百名诗人游池州”活动。
  (三)第二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2021年4月4日,邀请所有获奖作者、评审委员会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参赛诗友,在池州举办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四)“百名诗人游池州”专题采风
  在第二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结束后,组织参会嘉宾和诗友开展专题采风活动。
  (五)“诗话池州”文化讲坛
  采风结束后,请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做诗词写作与欣赏专题辅导。


推荐设计大赛信息

暂无点评

查看更多评论
  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5日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
  《中国文艺家》杂志社
  池州市文联
  【主办单位】
  池州市作家协会
  池州市贵池区文旅局
  【承办单位】
  池州市杏花村诗社
  【活动组委会】
  顾问:
  梁鑫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常务副主席)
  向阳(《中国文艺家》杂志总编辑)
  雁西(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章雄军(池州市文联党组书记)
  主任:
  何家荣(池州市作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汪树云(池州市贵池区文旅局党组成员)
  尹文汉(安徽省诗词学会副会长、杏花村诗社社长)
  成员:
  王宏权(池州市作家协会秘书长)
  张华(杏花村诗社常务副社长)
  王意中(杏花村诗社副社长)
  柯其正(杏花村诗社副社长)
  王良才(杏花村诗社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张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
  第二届“杜牧诗歌奖”评选暨第十一届清明诗会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即作品征集及评选、“百名诗人游池州”暨“花开四季、诗韵池州”活动开幕仪式、“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清明诗会、“诗话池州”文化讲坛以及“百名诗人游池州”专题采风活动。除作品征集及评选,其他阶段活动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则顺延举办,届时主办方将及时通知。
  (一)第二届“杜牧诗歌奖”作品征集及评选
  1、征集对象
  所有诗人和诗人书法家
  2、征集内容
  诗歌作品和诗歌书法作品
  3、征稿要求
  (1)诗歌作品可以是古典诗歌(格律诗词、散曲、古风等)或现代诗歌,内容不限,风格不限,思想积极向上,以池州、杜牧、清明、杏花村为主题者更佳。每人限投一首(或一组),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文责自负。书法作品只限诗人投稿,每人限投一幅作品,要求书写自创诗词,创作内容积极向上,长短不限。作品一律为竖式,单件作品不超过180cm×70cm,条屏不超过四屏;行书、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严禁代笔,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2)本次活动免收参评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为保证书法作品如期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投寄。
  (3)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简介(100字以内)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手机号码)。
  (4)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使用等权利,不另计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征稿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截止。
  (6)来稿联系人:王良才;联系电话:18005667963;电子信箱:czsxhcss 163.com;收件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花园一号楼505室,邮编247000。
  4、奖项设置
  (1)大赛设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各1名;提名奖30名(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各10名)。
  (2)获得古典诗歌奖、现代诗歌奖、诗人书法奖的分别颁发获奖奖杯、证书和奖品,并可受邀担任下一届“杜牧诗歌奖”评委。
  (3)提名奖获得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4)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由中国文艺家杂志社出版发行的《第二届“杜牧诗歌奖”专刊》10本。
  (5)所有获奖作品均在《中国文艺家》杂志活动专刊刊登,并在各有关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专刊发布。
  (6)所有获奖者均将受邀参加第二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并和评委老师们一起参加“百名诗人游池州”专题采风活动。
  (7)所有获奖者均将受邀参加“诗话池州”文化讲坛,听名家讲诗词。
  5、评奖办法
  主办方邀请国内著名诗人、评论家、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并邀请评委出席颁奖典礼。评选结果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及征集征文·小帮手等微信平台公布。
  (1)评审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2)提名奖公布时间:2021年3月中旬
  (3)印制文集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4)颁奖时间:2021年4月4日
  (5)颁奖地点:安徽省池州市
  (二)“百名诗人游池州”暨“花开四季、诗韵池州”活动开幕式
  2021年3月上旬,结合杏花村文化旅游节活动,组织百名诗人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参加“花开四季、诗韵池州”活动开幕式,启动“百名诗人游池州”活动。
  (三)第二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2021年4月4日,邀请所有获奖作者、评审委员会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参赛诗友,在池州举办颁奖典礼暨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
  (四)“百名诗人游池州”专题采风
  在第二届“杜牧诗歌奖”颁奖典礼结束后,组织参会嘉宾和诗友开展专题采风活动。
  (五)“诗话池州”文化讲坛
  采风结束后,请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做诗词写作与欣赏专题辅导。


第十一届中国杏花村清明诗会有奖征文大赛启事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1-02-28

更新时间:2020-08-15 20:06: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赛事交流:如您有兴趣可以加入征集服务网赛事交流群,可以咨询交流分享,也可发布任务需求,接单做任务,设计兼职,打造一个解决多元需求,互利多方,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征集服务群,入群联系微信:zhengjicom

微信沟通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