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法治文化标志(LOGO)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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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2-28 07:52:49
发布时间:34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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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详情
  为进一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长江大保护法治理念,提升张家港市长江大保护法治文化鲜活出炉区(示范段)的集群效应和长江大保护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链式效应,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深入人心的张家港市长江大保护法治文化品牌,张家港市法宣办于2023年5月22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长江大保护法治文化标志(LOGO),经向社会征集、评委审核,最终从征集到的70余件作品中评选敲定了获奖作品,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入围作品
  最终采用
  徐*
  189****3325
  张*
  133****0956
  黄*
  139****9906
  范**
  183****1319
  陈**
  139****7595
  •••重要声明•••
  1
  本次评选共有五件作品入围,最终采用一件,入围、采用奖励按照所获奖项的最高等次进行发放,不重复计算。
  2
  以上获奖作品应为原创且未发表过,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并具备完整知识产权,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供者负责,主办方有权向获奖者追回奖金。
  3
  根据原公示内容,以上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因获奖作品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获奖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涉及版权纠纷,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
  邮箱:zjgfxj@163.com
  联系人:袁晓磊
  联系方式:0512-58687762
  5
  公示作品如被证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所有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6
  公示期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获奖作品作者,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张家港市司法局所有,感谢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热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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