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推进河长制,共护家乡水”征文比赛延期

芦溪县“推进河长制,共护家乡水”征文比赛延期

征文征稿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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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02 20:05:4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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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了让征文活动吸引更多的文学爱好者参与活动,甄选出更好的佳作,更好展示芦溪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经主办方协商决定,原定于2020年10月7日截稿的芦溪县“推进河长制,共护家乡水”征文比赛,现延期至2020年10月20日截稿,参赛的作品可以是往年未流出作品!望参赛人员周知,踊跃投稿!


  征文启事


  为进一步推动芦溪县河长制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讲好芦溪县河长制故事,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经研究决定,芦溪县河长办决定举行“推进河长制,共护家乡水”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集内容


  以芦溪境内的河流、水库等水系为主要对象,以河流保护的重要意义、河流治理取得的巨大成就、河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理念和做法为内容,尤其突出“最美河湖卫士”“人水和谐生态美”。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文学爱好者


  三、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


  四、征集要求


  1.稿件体裁为报告文学、散文、诗词等,报告文学不少于2000字、散文不少于1000字。反应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和地方实际,主题突出。


  2.标题可以体现河(湖)长制、河(湖)长、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清河行动、消灭V类及劣V类水、“河小青”、清四乱等关键词。


  3.来稿即视为本人原创。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提交的作品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五、奖项设置


  一、报告文学、散文等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人;


  二等奖4名,奖金500元/人;


  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人;


  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人。


  二、古诗词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人;


  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人;


  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人;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人。


  三、新诗词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人;


  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人;


  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人;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人。


  六、报送方式及截稿时间


  1.参评作品可通过邮箱发送至418392020 qq.com;收集人:刘程;联系方式:15717992951(微信同号)。


  2.参评稿件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评选时间10月21日—10月30日。


  3.只接收电子来稿,来稿同时,请在稿件后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七、评选方式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评委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奖励。


  八、版权声明


  投稿人保证所投参评作品系其独立创作完成,并享有完整版权。


  1.投稿作品一经到达主办方,且经主办方认可并接受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主办方。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


  2.参评者向主办方送交参评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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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征文活动吸引更多的文学爱好者参与活动,甄选出更好的佳作,更好展示芦溪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经主办方协商决定,原定于2020年10月7日截稿的芦溪县“推进河长制,共护家乡水”征文比赛,现延期至2020年10月20日截稿,参赛的作品可以是往年未流出作品!望参赛人员周知,踊跃投稿!


  征文启事


  为进一步推动芦溪县河长制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讲好芦溪县河长制故事,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经研究决定,芦溪县河长办决定举行“推进河长制,共护家乡水”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集内容


  以芦溪境内的河流、水库等水系为主要对象,以河流保护的重要意义、河流治理取得的巨大成就、河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理念和做法为内容,尤其突出“最美河湖卫士”“人水和谐生态美”。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文学爱好者


  三、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


  四、征集要求


  1.稿件体裁为报告文学、散文、诗词等,报告文学不少于2000字、散文不少于1000字。反应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和地方实际,主题突出。


  2.标题可以体现河(湖)长制、河(湖)长、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清河行动、消灭V类及劣V类水、“河小青”、清四乱等关键词。


  3.来稿即视为本人原创。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提交的作品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五、奖项设置


  一、报告文学、散文等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人;


  二等奖4名,奖金500元/人;


  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人;


  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人。


  二、古诗词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人;


  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人;


  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人;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人。


  三、新诗词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人;


  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人;


  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人;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人。


  六、报送方式及截稿时间


  1.参评作品可通过邮箱发送至418392020 qq.com;收集人:刘程;联系方式:15717992951(微信同号)。


  2.参评稿件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评选时间10月21日—10月30日。


  3.只接收电子来稿,来稿同时,请在稿件后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七、评选方式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评委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奖励。


  八、版权声明


  投稿人保证所投参评作品系其独立创作完成,并享有完整版权。


  1.投稿作品一经到达主办方,且经主办方认可并接受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主办方。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


  2.参评者向主办方送交参评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来源:县河长办


  编辑:刘清


芦溪县“推进河长制,共护家乡水”征文比赛延期

奖项设置:1000

截稿时间:2020-10-20

更新时间:2022-09-02 20:05:4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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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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