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征文征稿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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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3-14 12:07: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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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届举办的“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得到了世界近20个国家和地区华语诗人的积极响应,对于激活中华诗词的时代能量,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用美丽的中国文字演绎中华雄风、盛世气象,继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北京师范大学国学院、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北京德艺双馨公益基金会、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并于2020年9月12日在中国现代文学馆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国学院


  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


  北京德艺双馨公益基金会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


  二、承办单位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


  中国诗书画网


  中国词网


  北京汉代影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视文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中国楹联学会


  北京诗词学会


  中华诗赋网


  《诗词之友》杂志社


  《诗词百家》杂志社


  四、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必须原创,且未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未获过任何奖项的诗词作品。


  2.风格题材不限,要求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富有正能量。


  3.体裁限格律诗词。新韵、旧韵不限,但不能混用;用新韵者请标注“新韵”;词的上下阙需要换行,如果并序需要注明;投稿作品每人1—3首,组诗最多不超过3首,多投无效。


  4.海内外所有诗家及诗词爱好者均可投稿。


  5.投稿人需保证所填写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投稿必须使用真实姓名(需与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相同)。


  6.凡发现抄袭或被举报抄袭,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取消参赛资格。


  7.本次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


  8.著作权声明:凡参赛作品一经投稿,且经组委会选定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组委会。组委会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


  9.参赛者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10.截稿日期:2021年2月28日。


  五、投稿方式


  (1)【中国诗书画网】在线投稿,个人信息请在注册会员时填写完整。参赛作品请投“第四届中华诗词征稿作品”栏目,1-3首参赛作品一并投递。


  (2)【中国词网】在线投稿,个人信息请在注册会员时填写完整。参赛作品请投“第四届中华诗词征稿作品”栏目,1-3首参赛作品一并投递。


  (3)【邮箱投稿】请发送至征集专用邮箱:834719009@qq.com,并在“主题”栏注明“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字样。投稿内容需包含:①参赛作品②作者姓名③联系电话④通讯地址⑤常用电子邮箱⑥5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4)以上三种投稿方式,三选一,切勿多种方式投稿;参赛作品一经投稿,无法撤销或再修改,请投稿人投递最终参赛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税前)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0元(税前)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税前)


  优秀奖90名,奖金各1000元(税前)


  佳作奖200名,奖金各300元(税前)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组委会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凭身份证件、获奖作品承诺书领取)。


  七、评审


  1.组委会将邀请中华诗词名家组成评审团,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民族博览》、中国诗书画网、中国词网权威发布。届时举行颁奖仪式,将邀请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出席。


  2.本次活动将对参赛作品严格实行匿名编号评审,唯以作品质量为宗,评审过程在国家公证机构权威监督、公证下进行,确保活动的纯粹性、公正性、公平性(顾问、评委、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参与评奖,作为特邀作品载入《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八、活动官方咨询电话


  010-84002766(刘女士)


  九、公证机构


  北京长安公证处


  十、法律顾问
推荐设计大赛信息
  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届举办的“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得到了世界近20个国家和地区华语诗人的积极响应,对于激活中华诗词的时代能量,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用美丽的中国文字演绎中华雄风、盛世气象,继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北京师范大学国学院、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北京德艺双馨公益基金会、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并于2020年9月12日在中国现代文学馆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国学院


  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


  北京德艺双馨公益基金会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


  二、承办单位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


  中国诗书画网


  中国词网


  北京汉代影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视文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中国楹联学会


  北京诗词学会


  中华诗赋网


  《诗词之友》杂志社


  《诗词百家》杂志社


  四、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必须原创,且未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未获过任何奖项的诗词作品。


  2.风格题材不限,要求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富有正能量。


  3.体裁限格律诗词。新韵、旧韵不限,但不能混用;用新韵者请标注“新韵”;词的上下阙需要换行,如果并序需要注明;投稿作品每人1—3首,组诗最多不超过3首,多投无效。


  4.海内外所有诗家及诗词爱好者均可投稿。


  5.投稿人需保证所填写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投稿必须使用真实姓名(需与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相同)。


  6.凡发现抄袭或被举报抄袭,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取消参赛资格。


  7.本次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


  8.著作权声明:凡参赛作品一经投稿,且经组委会选定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组委会。组委会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


  9.参赛者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10.截稿日期:2021年2月28日。


  五、投稿方式


  (1)【中国诗书画网】在线投稿,个人信息请在注册会员时填写完整。参赛作品请投“第四届中华诗词征稿作品”栏目,1-3首参赛作品一并投递。


  (2)【中国词网】在线投稿,个人信息请在注册会员时填写完整。参赛作品请投“第四届中华诗词征稿作品”栏目,1-3首参赛作品一并投递。


  (3)【邮箱投稿】请发送至征集专用邮箱:834719009@qq.com,并在“主题”栏注明“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字样。投稿内容需包含:①参赛作品②作者姓名③联系电话④通讯地址⑤常用电子邮箱⑥5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4)以上三种投稿方式,三选一,切勿多种方式投稿;参赛作品一经投稿,无法撤销或再修改,请投稿人投递最终参赛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税前)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0元(税前)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税前)


  优秀奖90名,奖金各1000元(税前)


  佳作奖200名,奖金各300元(税前)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组委会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凭身份证件、获奖作品承诺书领取)。


  七、评审


  1.组委会将邀请中华诗词名家组成评审团,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民族博览》、中国诗书画网、中国词网权威发布。届时举行颁奖仪式,将邀请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出席。


  2.本次活动将对参赛作品严格实行匿名编号评审,唯以作品质量为宗,评审过程在国家公证机构权威监督、公证下进行,确保活动的纯粹性、公正性、公平性(顾问、评委、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参与评奖,作为特邀作品载入《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八、活动官方咨询电话


  010-84002766(刘女士)


  九、公证机构


  北京长安公证处


  十、法律顾问


  李青(北京桂佳律师事务所)


  2020年9月12日


第四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奖项设置:100000

截稿时间:2021-02-28

更新时间:2020-03-14 12:07: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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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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