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和文旅形象广告词征集结果更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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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29 13:35:5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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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形象广告词
二等奖:相如故里,浪漫蓬安
获奖者更正为:贲*青(身份证号码:3206···5783)
更正原因:投稿时间在先(该投稿人投稿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15:42)。
三等奖:司马相如故里,诗画山水蓬安
获奖者更正为:刘*富(身份证号码:4306···091X)
更正原因:名字登记错误。
未更正内容以我局2020年6月22日发布的《关于蓬安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和文旅形象广告词征集结果的公布》为准。
本次公布时间为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7日,为期6天。在公布期间,若公众对获奖作品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7日24:00前向我局反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公布期满后,如未发现异议,将按《蓬安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文旅形象广告词征集通知》兑现奖励。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17—8880200;邮箱:254624287@qq.com。
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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