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辽宁省大学生动漫作品学院奖暨辽宁省大学生动漫创意设计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高校作为文化传播的载体和高地,责无旁贷地要肩负起人才培养的重要使命。要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科学确定人才培养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在选拔、培养、评价、使用、保障等方面进行体系化、链条式设计,大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国家创新发展急需的基础研究人才。大赛以走好基础学科人才自主培养之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为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加快建设高质量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体系为指导。同时贯彻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发布的《新文科建设宣言》对新文科建设也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提升综合国力需要新文科,坚定文化自信需要新文科,培养时代新人需要新文科,建设高等教育强国需要新文科,文科教育融合发展需要新文科等目标要求。辽宁省大学生动漫作品学院奖暨辽宁省大学生动漫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将围绕三个“新”(新的办学制度、新的评价体系、新的学科和专业布局)形成高校新文科发展新格局、新气象,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用型文科人才的学术活动;是共同探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型产学研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大学生创业孵化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的学术活动;是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理念,积极推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新形势,促进辽宁地区域经济文化创新发展,加快新型产学研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大学生创业孵化生态环境。辽宁省大学生动漫作品学院奖暨辽宁省大学生动漫创意设计大赛将专业教育、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贯通,空前扩大了动漫教育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拓展了动漫教育的内涵。动漫作品大赛学院奖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促进大学动漫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同时对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出新起到推动作用,极大地提高了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策划能力和综合能力。同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优化人才发展制度环境,打好基础、储备长远,发挥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为培养好人才,更要用好人才做好充足准备。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参赛对象:辽宁省各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均可参加。参赛要求:1.创作团队中动态叙事类不超过5人,静态叙事类不超过2人,交互叙事类不超过3人;在报名表创意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不得超过2人。2.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团体报名参赛。
(四)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作品征稿日期:2022年5月10日- 6月30日,以邮戳及发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评审时间:7月-8月报名方式: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按照要求同时报送参赛平台及组委会指定邮箱(dxsxyj@163.com)。如有问题请与组委会联系。
(五)竞赛环境与设施竞赛地点为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地处美丽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金石滩。占地面积38.28万平方米,校区内有艺术博物馆、图书馆、主体教学楼等建筑,配套设施齐全完备。大连校区现有本硕在校生4000余人、教工300余人、两个社会化物业公司200余人,可提供展览空间、路演报告厅、评审办公室、评审设备等。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承办单位: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交流中心、鲁迅美术学院指导单位:教育部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指委、中国美术家协会动漫艺委会支持单位: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沈阳师范大学、辽宁传媒学院、辽宁何氏医学院、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大连工业大学、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沈阳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工业大学、大连艺术学院、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理工学院、沈阳大学、大连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连民族大学等。
(二)组织形式由竞赛主办及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 三、大赛相关规则
(一)竞赛规则1、辽宁省大学生动漫作品学院奖暨辽宁省大学生动漫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聘请高校和动漫企业界专家组成“辽宁省大学生动漫作品学院奖评奖委员会”负责制定《辽宁省大学生动漫作品学院奖评奖办法》和对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2、为了扩大受益面、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学院奖采取一次参赛、两次评审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由组委会邀请专家进行初评,初评入围占总项目数60%。初评后由组委会邀请全国专家进行终评,最终由辽宁省大学生动漫作品学院奖暨辽宁省大学生动漫创意设计大赛奖组委会颁发证书。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1、奖项设置初评阶段计划评选作品总数60%入围。终评计划设定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计划原则上获得一等奖作品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并根据各高校报名人数评选优秀组织奖。2、评审方式为线上、线下结合评审,会务组与专家通过大赛平台内容、邮箱内容、云盘内容等作品进行评审打分。3、评审标准为各高校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并以高校为单位统一提交。评审内容重点为创新创业项目应具有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和潜力,具有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创业团队和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具有探索科技与艺术的跨学科结合能力,充分利用艺术创作手段与技术提升作品的艺术性、实用性创新性。
(三)申诉与仲裁竞赛中如有违反竞赛规程、不公正评比等情况,参赛学校及个人有权进行申述。申述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给组委会,参赛学校申述须写明学校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申述事由等,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申述书PDF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dxsxyj@163.com)。个人申述须写明申诉人真实姓名、所在学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述事由等,本人签字后将申述书PDF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dxsxyj@163.com)。组委会将对申诉进行审核调查、验证仲裁,仲裁结果与意见将在申述递交一个月内通知申述单位或申述人,并进行公示。 (四)竞赛结果公示竞赛结果将在所有评审工作结束10日内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四、作品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大赛作品类别A 类动态叙事: 1、动画短片(时长3-10分钟);
2、动画长片(时长30分钟以上)
B 类静态叙事:
1、漫画、连环画;
2、绘本、插图;
3、创意产品(包括动漫雕塑、玩具设计等)C 类交互叙事:
1、虚拟现实设计(包括AR、VR、MR等);
2、游戏设计;
3、信息可视化(包括网页设计、手机APP设计、数字出版等);
4、艺术与科技创新设计(包括交互装置、沉浸式影像、机械装置等)
(二)作品格式要求A 类作品要求:A1、A2类影片格式可采用:MP4格式(请压缩至300MB以下,H.264解码, 分辨率为1080P或720P)。B 类作品要求:B1、B2类作品要求提供电子文件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A3大小。B3类提供设计图或实物的三视图和实物多角度照片,JPG或PNG格式,单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C 类作品要求:C1、C2、C3类需提交能表现动态交互效果的演示视频、交互界面、静态截图、静态设计稿和可执行文件安装包,已经实际运行的作品可提交html、swf、ipa、pxl、deb、apk等可交互操作的格式。C4类作品需提交详尽的作品说明、设计稿、作品交互过程和实际展示期间影像资料。
(三)提交内容要求
1.每个作品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作品类别+作者高校+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例:B2_鲁迅美术学院_狼图腾_李刚_13987654321 );
2.文件夹内需提供全部作者彩色近照一张200dpi;
3.每部参赛作品须完整提交一份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扫描版(需签字)、创新创业企划书、作品《承诺书》(需签字)各一份,一并放置在提交作品文件夹中;
4.作品信息、资料不全或模糊不清的作品将不予受理,在其它比赛中曾获奖作品也可提交;
5.禁止一稿多投,不可同一件作品按不同类别提交或创意雷同作品按不同命题提交,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作品提交方式1.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所有投稿作品需在创新创业大赛平台报名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纸质签字版图片、创新创业企划书、签字后承诺书和作品的图片部分文件。3.参赛者自行申请百度网盘,将所报类别要求的参赛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百度网盘号及提取码填写在报名表中(链接务必设定永久有效)。
4.全部作品的汇总表需学校管理员整合后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盖章纸质版与电子版发至组委会邮箱,并将盖章后汇总表纸质版邮寄至组委会。
(五)注意事项:
1.作品内容不可出现院校、科系、姓名或其他特殊标记。
2.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人数要求:动态叙事类不超过5人,静态叙事类不超过2人,交互叙事类不超过3人;
3.在报名表中,创作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的顺序填写。4.如学生创作所用素材涉及版权,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出处。
五、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电子邮箱:dxsxyj@163.com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所有参赛作品均必须以学校为单位,分组别参赛。
2.各参赛院校应指派领队及有关部门负责参赛事宜,对参赛作品进行校内筛选。
3.各参赛院校应保证报送作品的原创性、规范性,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本次大赛中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作品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未经作者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体育摄影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参赛动漫作品,大赛组委会可以组织参赛者与本地制造企业对接,将设计成果产业化。如参赛者同意,组委会可编制大赛活动宣传册,在国内外展会上进行展示推介。
2、作品严禁有以下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淫秽、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所有参赛作品应具有原创性,参赛作者应确认其参赛作品将不会涉及侵权,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除非特别申明,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可能被大赛组委会无偿用于大赛的宣传活动、展览,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或出版、复制;以及大赛之后的艺术性的活动,包括被出版、复制印刷品、出版物、音像资料等。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参赛学生及参赛学校联系人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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