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是体现海南地域地理特征和自然文化特色的风景旅游通道,是《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提出的25条国家生态风景走廊道之一。海南以打造最美公路、最现代化公路为目标,不断探索创新旅游公路开发运营模式,同时可推动海南旅游在资源整合、要素集聚、投资建设、业态创新、运营管理等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真正践行全域旅游示范省理念,将环岛旅游公路及其沿线区域打造成国家级美丽公路和海南旅游产品新亮点。
为更好地宣传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打造独特的文化符号,提升海南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决定公开征集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标语设计方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标语设计方案。
二、征集对象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均可投稿参加。
三、征集要求(一)形象标识(Logo)征集要求
1.体现独特优势。展示海南作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战略定位,展现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以景选线,以线串景”的空间布局,体现将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及其沿线区域打造成国家级美丽公路和海南旅游产品新亮点的独特优势。
2.彰显精神内涵。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体现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创新理念,展示海南旅游在资源整合、要素集聚、投资建设、业态创新、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跨越式突破,充分彰显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创新、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精神。
3.易于传播推广。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庄重美观,辨识度高、标识性强,便于整体运用到宣传推介、对外招商、会议展览以及衍生产品制作等方面。
4.注重原创品质。形象标识(Logo)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若应征方案发生侵权纠纷,则取消参选资格,并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符合法律规定。形象标识(Logo)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二)宣传标语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征集作品应贴合“阳光海南、度假天堂”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准确体现“最美海岸、诗意漫游”的主题,充分展示环岛旅游公路地域地理特征和自然文化特色,展现具有海南特色的全链条文旅融合业态。
2.富有创意。征集作品需创新生动、准确贴切,文句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语言精炼。征集作品需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4.题材不限。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字数在20字以内,并加以阐释说明。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一)旅游形象标识(Logo)奖项设置
优胜奖1名,奖金人民币5万元;
入围奖3名,奖金人民币1万元。
(二)旅游宣传标语奖项设置
优胜奖1名,奖金人民币1万元;
入围奖3名,奖金人民币0.5万元。
(三)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五、投稿方式(一)投稿人可同时投稿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标语两项,也可任意选择其中一项投稿。
(二)形象标识(Logo)提交电子稿时需为JPG格式(建议保留设计稿文件的CDR、AI或者PSD格式,以备入围或选中时再提交),色彩模式为CMYK,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宣传标语需提供宣传语创意或内涵说明。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标语的释义要求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均在500字以内。
(三)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设计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入围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四)投稿人填写《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旅游形象标识(Logo)/宣传标语应征信息表》,与作品一同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投稿,电子邮件投稿发送至hainanta@163.com;邮寄投稿寄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903室(邮编:570100;联系人::石一惠;联系电话:15018707551)。
(五)投稿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评审发布所有应征作品经专家评审组评选后确定入围作品名单,并在海南省旅游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获奖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七、其他事宜(一)本次征集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归海南省旅文厅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案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二)投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创作人投稿后,未经征集活动主办方授权,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再次投发作品参加其他征集活动(落选作品除外)。
(四)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方案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投稿恕不退还,请自备底稿。
(五)主办方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按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附件一: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标语应征信息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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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简介
©来源:海南省广告协会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O8Aq8jYK63ABjq7hOKkh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