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7日,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将迎来70周年华诞。根据校(院)《7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方案》要求,为营造隆重、热烈的校庆氛围,彰显校(院)文化底蕴和特色,激励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员爱校、兴校热情,拟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70周年校庆校庆标识、宣传文创产品、宣传短语、校园建筑物及道路名字。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
二、征集对象
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员、离退休教职工,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职员工,关心支持党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
1.70周年校庆标识 校庆标识需充分体现校(院)办学历程和办学理念,彰显校(院)特色和文化底蕴,突出体现70周年校庆主旨,校名、校训、校园景观、标识性建筑等均可作为设计来源素材。力求构思精巧、好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易于识别与传播,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标识应遵循标识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标识设计表达规范,便于延伸设计,利于推广应用,适用于校庆宣传、主旨网站、出版物、纪念品、校园环境布置以及各项校庆活动等典型场合。
2.70周年校庆宣传文创产品 宣传文创产品应体现党校特色,具有象征意义,围绕校庆主旨设计,设计作品追求多样化,形式不限,可以是生活用品、着装饰品、学习用品、办公用品、表情包及宣传片等网络文化产品等,也可以视频、图像的方式呈现。兼具功能性、实用性、设计性、观赏性,便于生产制作,易于携带、收藏和展示。
3.70周年校庆宣传短语 宣传短语应能集中彰显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70周年办学的历史积淀、文化传承,有力传达党校70周年校庆寓意和内涵。要求主旨突出、富有新意,体现党校办学特色,文字简洁明快、对仗工整、琅琅上口,易于传播和诵记。
4.校园建筑物及道路名字 校园建筑物及道路命名须符合党校办学历史和特色,体现党校办学理念、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等;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建筑物、道路的命名规定,与其所处环境特点相互协调,遵循系统性原则,形成科学、合理的整体命名方案。要注重历史和传承、自然与人文相结合,表达出主旨突出、寓意深远,区位感强、便于识别的要素和功能,同时契合党校未来建设、发展的新需求。
四、投稿要求和方式
1.70周年校庆标识
(1)投稿者须填写《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征集表》(见附件1),并将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标识创意方案(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等信息填写齐全。校庆标识设计图案须提供电子版(图案面积不得小于5cm×5cm;矢量格式,文件大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文件大于3M)。
(2)表格电子版和校庆标识设计图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sdxxq70@163.com,邮件主旨填写为“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征集”。联系人:李国平,联系电话:0931—7768741。
2.70周年校庆宣传文创产品和宣传短语
(1)投稿者请下载《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70周年校庆宣传文创产品和宣传短语征集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将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填写齐全。校庆宣传文创产品只阐述产品好创意或设计理念,不需提供实物。
(2)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dxxck@163.com,邮件主旨填写为“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70周年校庆宣传文创产品和宣传短语征集”。联系人:张星,联系电话:0931—7768761。
3.校园建筑物及道路名字 (1)投稿者参照《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平面图》(见附件3)填写《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校园建筑物及道路名字征集表》(见附件4),建筑以“楼”、“馆”“堂”等为结尾字,道路以“路”为结尾字,每个命名由2—a5个汉字或数字加汉字组成,并简要说明命名理由。
(2)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0937086@qq.com,邮件主旨填写为“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校园建筑物及道路名字征集”。联系人:杜江北 ,联系电话:0931—7768508。
五、评选奖励
1.征集活动结束后,校(院)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将视作品征集情况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离退休职工、学员和各界有关人士的意见,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并在校庆专题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2.所有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70周年校庆专项纪念品;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奖品丰厚,用心参与即可获奖。
3.校(院)将从获奖作品中遴选,或对获奖作品酌情加以修改或组合完善,研究确定最终推广使用的70周年校庆标识、宣传文创产品、宣传短语、校园建筑物及道路名字并向社会正式发布。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可以个人身份单独投稿,也可以单位或集体名义投稿;同一应征者可以只参加其中一个项目内容的征集,也可以同时参加多个项目内容的征集,可以投交多件作品。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3.应征作品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图片、标识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4.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所有,校(院)可自行选取并根据需要将之用于校庆活动及各相关工作中。 5.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7.未尽事宜由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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