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普法法治文化品牌、标识和吉祥物有偿征集活动开始拉!
为进一步提升乌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乌海市法治文化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乌海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及其标识(LOGO)和吉祥物。
征集内容
“乌海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及其标识(LOGO)和吉祥物。
主办单位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乌海市司法局。
征集时间
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9月15日(以稿件提交时间为准)。
征集对象 面向各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征集,个人和单位均可投稿。
征稿要求
01 创作要求
1.法治文化品牌应简洁明快,通俗易懂。标识和形象要能够充分反映法治宣传教育这一主旨,彰显法治元素,兼具乌海地域文化特色。
2.作品应具较强的可辨性和原创性。作品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好创意新颖、寓意贴切,符合乌海普法品牌定位和形象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普法标识应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其中包含“乌海普法”明晰字样,作品一经采用,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设计稿附好创意设计说明(500字以内)。
02 规格要求
1.法治文化品牌。名字为四至六字,例如:“禹法同行”、“浙里说法”等。
2.“乌海普法”标识(LOGO)。标识(LOGO)的绘制形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图片分辨率为300dpi)。
3.吉祥物。电子设计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或CMYK。
奖项设置
法治文化品牌、“乌海普法”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奖各1名,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入围奖各2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
投稿方式
1.应征者需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乌海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应征登记表》《乌海普法标识应征登记表》《乌海普法吉祥物应征登记表》。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相关应征登记表可登录乌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通知通知栏下载。
2.应征者需将《乌海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应征登记表》《乌海普法标识应征登记表》《乌海普法吉祥物应征登记表》扫描成电子版,连同应征作品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whspzb@126.com)。一张应征登记表对应一件作品。每名应征者就同一应征项目提供作品不得超过两个,提供两个以上作品的,主办方仅就其中两个作品进行评审。邮件上需注明:乌海普法法治文化品牌、标识和吉祥物征集。
3.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作品及相应材料电子文件的邮件发送方式,作者无需递交作品的打印稿及相应材料实物。
4.法治文化品牌名字相同的以先收到的邮件为准。
作品评选
2022年8月31日前,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入围获奖作品,在乌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设计奖、入围奖获奖作品名单,公布获奖作品。
征稿说明
1.应征者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相关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凡提供作品的应征者,即视为接受本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
2.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主办方对获设计奖、入围奖的乌海普法法治文化品牌、普法标识(LOGO)和普法吉祥物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转让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同时不再享有该作品的任何权利。
4.投稿截止后,如作品获奖,主办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乌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如作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活动中如果应征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评审要求,主办方可以做出延期征集、奖项空缺的决定。
6.征集活动具体解释权归主办方。 联系人:王丽媛
电话:0473-399877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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