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二届“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

聊城市第二届“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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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6 05:19:15
发布时间:12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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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践行“三提三敢”工作要求,加快打造山东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西部“战略支点”、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两河明珠”城市,全面提升工业设计能力,助推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拟举办第二届“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汇水城
二、大赛时间
2023年5月—10月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办单位:聊城市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总工会、聊城市工商业联合会、共青团聊城市委、聊城市广播电视台、聊城日报社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大赛形式
(一)作品征集。聊城市第二届“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采取分类征集、综合评审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征集,鼓励市内院校、科研单位积极参与。
(二)奖项评审。大赛总体上分为初赛、决赛二个阶段,通过网络系统填报申报资料,分别采取线上初评、现场实物终评答辩形式。
(三)颁奖展示。召开颁奖典礼,同期举办获奖产品(作品)展览展示、企业与设计对接会等系列活动。设置官方网站,在线长期展示获奖作品。
(四)成果推广。通过启动仪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社会监督、现场展示、颁奖活动、高峰论坛、新闻宣传推广、专题对接等活动宣传推广我市工业设计创新成果。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在聊城市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相关企业、机构和服务平台;聊城市内院校(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师生;在聊城市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的社会团体及个人;与聊城市内企业在设计领域开展合作、形成产品的国内外设计机构、设计师。
(二)参赛条件。参赛产品(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应按照时间要求线上填报《聊城市第二届“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并按照其中填写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每个产品(作品)只能申报一个行业领域;参赛产品(作品)须是近三年上市或完成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六、大赛组别与领域
分为产品组、概念组两个组别。产品组以企业为主,所报产品须是2020年1月1日后上市的产品;概念组以院校为主,所报作品需为近两年内设计的概念作品(鼓励模型参评)。按照国民经济分类行业,参照聊城市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及我市工业设计发展现状,分为10个行业领域:生物医药类、新能源汽车类、新材料类、绿色化工类、新一代信息技术类、装备制造类、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类、农副产品加工类、纺织服装类、造纸印刷类。
七、评审
邀请省内外负责省部级以上工业设计或科研领域奖项评审的专家成立评审工作组,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在各评审阶段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判和打分,提出各阶段入围产品(作品)及获奖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查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八、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设置
本届工业设计大赛设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和新星奖20个(允许有空缺),优秀奖若干。
(二)奖励内容
对获得金奖的主创设计者个人(在校学生除外),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聊城市劳动竞赛标兵。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新星奖的团体或个人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所有获奖作品颁发“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奖杯或证书。优先推荐获奖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参加国家和省工业设计大赛。对本次大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通报表扬。
九、时间安排
(一)大赛启动阶段(5月)
经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大赛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组织机构,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并组织新闻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广泛发动。
(二)作品征集阶段(5月-6月)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完成参赛作品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作品评审阶段(7月-9月)
1.作品初评。7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产品(作品)进行初评。参赛产品(作品)按照组别和行业领域兼顾的原则分配给评审专家线上评审,确定进入复赛的产品(作品)。
2.作品终评。8月组织专家对进入复赛的产品(作品)现场进行评审和答辩并打分,根据综合得分向组委会提出金奖、银奖、铜奖和新星奖建议名单。
3.作品公示。9月初由组委会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颁奖展示阶段(10月)
举办工业设计高峰论坛,为获金、银、铜和新星奖的单位(个人)进行现场颁奖,对获得金奖的主创设计者个人(在校学生除外)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聊城市劳动竞赛标兵(不重复奖励),对获奖作品进行展览展示。
(五)成果推广阶段(6月-11月)
举办“工业设计进企业”系列活动,鼓励企业与设计团队开展合作,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十、责任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做好本届大赛的统筹组织工作,负责大赛相关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加强对各单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督促指导,加强与组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以及各环节流程的运行协调。
(二)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职业院校和市属高校师生参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的相关经费支持工作。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宣贯,对参赛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指导支持工作。
(五)市总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参赛的组织发动工作,以及聊城市劳动竞赛标兵通报表扬工作。
(六)市工商联负责联系组织相关商协会、企业做好推荐工作。
(七)团市委负责团员青年的参赛动员工作,对比赛中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青年选手,按程序推荐申报相关荣誉。
(八)市广播电视台、聊城日报社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做好大赛新闻发布、实时宣传、大赛成果跟踪报道等,提升宣传推介效果。
大赛网站请点击阅读原文跳转
来源:产业政策科

https://mp.weixin.qq.com/s/jsxNemDuRoUq1efYfNjb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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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三提三敢”工作要求,加快打造山东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西部“战略支点”、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两河明珠”城市,全面提升工业设计能力,助推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拟举办第二届“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汇水城
二、大赛时间
2023年5月—10月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办单位:聊城市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总工会、聊城市工商业联合会、共青团聊城市委、聊城市广播电视台、聊城日报社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大赛形式
(一)作品征集。聊城市第二届“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采取分类征集、综合评审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征集,鼓励市内院校、科研单位积极参与。
(二)奖项评审。大赛总体上分为初赛、决赛二个阶段,通过网络系统填报申报资料,分别采取线上初评、现场实物终评答辩形式。
(三)颁奖展示。召开颁奖典礼,同期举办获奖产品(作品)展览展示、企业与设计对接会等系列活动。设置官方网站,在线长期展示获奖作品。
(四)成果推广。通过启动仪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社会监督、现场展示、颁奖活动、高峰论坛、新闻宣传推广、专题对接等活动宣传推广我市工业设计创新成果。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在聊城市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相关企业、机构和服务平台;聊城市内院校(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师生;在聊城市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的社会团体及个人;与聊城市内企业在设计领域开展合作、形成产品的国内外设计机构、设计师。
(二)参赛条件。参赛产品(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应按照时间要求线上填报《聊城市第二届“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并按照其中填写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每个产品(作品)只能申报一个行业领域;参赛产品(作品)须是近三年上市或完成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六、大赛组别与领域
分为产品组、概念组两个组别。产品组以企业为主,所报产品须是2020年1月1日后上市的产品;概念组以院校为主,所报作品需为近两年内设计的概念作品(鼓励模型参评)。按照国民经济分类行业,参照聊城市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及我市工业设计发展现状,分为10个行业领域:生物医药类、新能源汽车类、新材料类、绿色化工类、新一代信息技术类、装备制造类、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类、农副产品加工类、纺织服装类、造纸印刷类。
七、评审
邀请省内外负责省部级以上工业设计或科研领域奖项评审的专家成立评审工作组,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在各评审阶段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判和打分,提出各阶段入围产品(作品)及获奖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查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八、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设置
本届工业设计大赛设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和新星奖20个(允许有空缺),优秀奖若干。
(二)奖励内容
对获得金奖的主创设计者个人(在校学生除外),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聊城市劳动竞赛标兵。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新星奖的团体或个人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所有获奖作品颁发“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奖杯或证书。优先推荐获奖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参加国家和省工业设计大赛。对本次大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通报表扬。
九、时间安排
(一)大赛启动阶段(5月)
经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大赛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组织机构,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并组织新闻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广泛发动。
(二)作品征集阶段(5月-6月)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完成参赛作品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作品评审阶段(7月-9月)
1.作品初评。7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产品(作品)进行初评。参赛产品(作品)按照组别和行业领域兼顾的原则分配给评审专家线上评审,确定进入复赛的产品(作品)。
2.作品终评。8月组织专家对进入复赛的产品(作品)现场进行评审和答辩并打分,根据综合得分向组委会提出金奖、银奖、铜奖和新星奖建议名单。
3.作品公示。9月初由组委会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颁奖展示阶段(10月)
举办工业设计高峰论坛,为获金、银、铜和新星奖的单位(个人)进行现场颁奖,对获得金奖的主创设计者个人(在校学生除外)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聊城市劳动竞赛标兵(不重复奖励),对获奖作品进行展览展示。
(五)成果推广阶段(6月-11月)
举办“工业设计进企业”系列活动,鼓励企业与设计团队开展合作,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十、责任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做好本届大赛的统筹组织工作,负责大赛相关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加强对各单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督促指导,加强与组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以及各环节流程的运行协调。
(二)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职业院校和市属高校师生参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的相关经费支持工作。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宣贯,对参赛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指导支持工作。
(五)市总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参赛的组织发动工作,以及聊城市劳动竞赛标兵通报表扬工作。
(六)市工商联负责联系组织相关商协会、企业做好推荐工作。
(七)团市委负责团员青年的参赛动员工作,对比赛中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青年选手,按程序推荐申报相关荣誉。
(八)市广播电视台、聊城日报社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做好大赛新闻发布、实时宣传、大赛成果跟踪报道等,提升宣传推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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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产业政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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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二届“水城杯”工业设计大赛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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