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形象标识(LOGO)、宣传用语征稿

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形象标识(LOGO)、宣传用语征稿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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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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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加大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文化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用语,拟在黑龙江佳木斯农高区各类重大活动和媒体广告上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征集背景
2022年4月19日,国函【2022】34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将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为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佳木斯农高区”),创建佳木斯农高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建三江时作出“中国粮食、中国饭碗”、“农业要振兴就要插上科技的翅膀”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佳木斯农高区以建设“黑土地现代农业”为主旨,以水稻全产业链发展为主导产业,通过“水稻生态循环产业、绿色有机稻米加工业、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和现代科技服务业”全产业链条协同发展,提升水稻产业整体效益,建设“黑土粮仓”,率先走出一条“绿色水稻全产业链”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为我国现代农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打造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构建世界一流的水稻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样板。
二、征集内容
黑龙江佳木斯农高区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用语。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入选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用语将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旨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投稿作品要主旨突出、形象鲜明,蕴含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农业优势、文化特色等特质元素,注重创新、科技、艺术设计,作品要具有唯一性、标识性、时代性、引领性。
(一)形象标识(Logo)
1.形象标识要“一个图形看懂农高区”。
2.能充分体现农高区地域特色和农耕文化,寓意贴切、主旨突出、通俗易懂、特色鲜明、设计新颖,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感染力。
3.形象标识应易于识别,要有鲜明的设计好创意和表现形式,适合长期固定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传播。
(二)宣传用语
1.形象广告词要“一句文字叫响农高区”。
2.能体现农高区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文化精髓、人文风貌,符合社会认知和公众期望,主旨形象突出,文字高度凝练,品牌口号独特鲜明。
3.应征作品字数控制在14个字以内,同时提供2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要阐述清楚创作思路、理念及寓意。
(三)其他要求
1.每位投稿人(团体、单位或个人)投稿作品不超过3件(单个形象广告词或形象标识为1件)。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与投稿者自行备份留存。如遇相同(相近)广告词和形象标识,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及使用过的作品,不得剽窃和抄袭、雷同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注册条件,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征集时间
2022年6月6日─6月20日。
六、投稿事项
1.投稿人需如实、准确填写《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形象标识、宣传用语投稿申报表》(见附件1),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作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2.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并提供矢量文件。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凡经评选获奖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不再另付稿酬;未经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获奖单位、团体、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参选作品可采取电邮、送交两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但参选作品须在2022年6月16日18:00前送达。截止时间以后投递的作品视为无效,因参选者误投、网络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作品延误、损坏、丢失等现象,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5.投稿地址:佳木斯日报社(207)办公室;联系人:张扬;联系电话:13512667117;邮箱:jrjmssph@163.com。
七、成立组委会
为顺利推动征集工作,成立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形象标识(LOGO)、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组委会。
八、评选办法
1.征集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进行初步筛查,把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归纳整理,送组委会初评。
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3.审议结果通过佳木斯日报社所属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公布。
4.具体评选办法由组委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九、奖项设置 形象标识(LOGO)、宣传用语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一等奖:3000奖金+价值2500元建三江三日免费游。
二等奖:价值2500元建三江三日免费游。
三等奖:价值1590元建三江三日免费游。
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其他说明
组委会对本征集活动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
形象标识报名表.doc
290daa4d751f13641d2d93d14c8cea41.doc (36.50 KB)

编辑 | 李晗
https://mp.weixin.qq.com/s/_vqlNzdr43Yio84KMFrX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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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文化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用语,拟在黑龙江佳木斯农高区各类重大活动和媒体广告上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征集背景
2022年4月19日,国函【2022】34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将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为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佳木斯农高区”),创建佳木斯农高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建三江时作出“中国粮食、中国饭碗”、“农业要振兴就要插上科技的翅膀”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佳木斯农高区以建设“黑土地现代农业”为主旨,以水稻全产业链发展为主导产业,通过“水稻生态循环产业、绿色有机稻米加工业、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和现代科技服务业”全产业链条协同发展,提升水稻产业整体效益,建设“黑土粮仓”,率先走出一条“绿色水稻全产业链”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为我国现代农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打造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构建世界一流的水稻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样板。
二、征集内容
黑龙江佳木斯农高区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用语。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入选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用语将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旨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投稿作品要主旨突出、形象鲜明,蕴含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农业优势、文化特色等特质元素,注重创新、科技、艺术设计,作品要具有唯一性、标识性、时代性、引领性。
(一)形象标识(Logo)
1.形象标识要“一个图形看懂农高区”。
2.能充分体现农高区地域特色和农耕文化,寓意贴切、主旨突出、通俗易懂、特色鲜明、设计新颖,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感染力。
3.形象标识应易于识别,要有鲜明的设计好创意和表现形式,适合长期固定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传播。
(二)宣传用语
1.形象广告词要“一句文字叫响农高区”。
2.能体现农高区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文化精髓、人文风貌,符合社会认知和公众期望,主旨形象突出,文字高度凝练,品牌口号独特鲜明。
3.应征作品字数控制在14个字以内,同时提供2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要阐述清楚创作思路、理念及寓意。
(三)其他要求
1.每位投稿人(团体、单位或个人)投稿作品不超过3件(单个形象广告词或形象标识为1件)。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与投稿者自行备份留存。如遇相同(相近)广告词和形象标识,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及使用过的作品,不得剽窃和抄袭、雷同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注册条件,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征集时间
2022年6月6日─6月20日。
六、投稿事项
1.投稿人需如实、准确填写《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形象标识、宣传用语投稿申报表》(见附件1),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作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2.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并提供矢量文件。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凡经评选获奖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不再另付稿酬;未经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获奖单位、团体、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参选作品可采取电邮、送交两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但参选作品须在2022年6月16日18:00前送达。截止时间以后投递的作品视为无效,因参选者误投、网络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作品延误、损坏、丢失等现象,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5.投稿地址:佳木斯日报社(207)办公室;联系人:张扬;联系电话:13512667117;邮箱:jrjmssph@163.com。
七、成立组委会
为顺利推动征集工作,成立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形象标识(LOGO)、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组委会。
八、评选办法
1.征集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进行初步筛查,把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归纳整理,送组委会初评。
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3.审议结果通过佳木斯日报社所属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公布。
4.具体评选办法由组委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九、奖项设置 形象标识(LOGO)、宣传用语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一等奖:3000奖金+价值2500元建三江三日免费游。
二等奖:价值2500元建三江三日免费游。
三等奖:价值1590元建三江三日免费游。
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其他说明
组委会对本征集活动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
形象标识报名表.doc
290daa4d751f13641d2d93d14c8cea41.doc (36.50 KB)

编辑 | 李晗
https://mp.weixin.qq.com/s/_vqlNzdr43Yio84KMFrXCg
 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形象标识(LOGO)、宣传用语征稿

奖项设置:3000

截稿时间:2022-06-20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jrjmssp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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