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必备)1篇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必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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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08 08:59:2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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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开始,增城区融媒体中心发起了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
,旨在集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创意,打造一套具有精神和气质的形象标识和宣传语,让人能够“一眼记住、一语想到”。

  2024年12月10日起,增城区融媒体中心举办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开展了专家评审等一系列流程环节。三位来自文学、设计、传播等领域的专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独到见解,对作品进行了两轮点评及筛选。第一轮在158份LOGO作品中选出65份作品,第二轮在663份宣传语作品中选出29份作品。选出的作品在创意构思、表现形式和内涵意蕴上各有特色。

 
近日

经过专家评审、教授点评、

优化等层层筛选

最终精选出LOGO作品
和宣传语作品
各8份

根据征集活动相关规定

现将LOGO作品和宣传语作品



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 

 
13号作品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0图片_NO.01
 
 二等奖 

 
20号作品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1图片_NO.02
 
 三等奖 

 
23号作品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2图片_NO.03
 
 五名优秀奖 

 
35号作品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3图片_NO.04
 
36号作品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4图片_NO.05
 
47号作品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5图片_NO.06
 
56号作品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6图片_NO.07
 
61号作品

增江画廊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最美增江游”宣传语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出炉.7图片_NO.08
 
 
 
 
  
“最美增江游”宣传语 
 一等奖 

 
游百里画廊,品绿美增江。

 
 二等奖 

 
增江千重锦,画廊万卷秀。

 
 三等奖 

 
千年南国荔都,百里增江画廊。

 
 优秀奖 

 
千年诗韵画廊,一屏锦绣增江。

 
千年昆仑仙境,百里增江画廊。

 
一日增江游,一生画中留。

 
荔乡山水情,增江画廊行。

 
增·城千年韵,江·水画中行。

 
 
   获奖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银行卡号+账户名+开户行名称(身份证信息、银行卡账户必须与投稿时署名一致)。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0380277@qq.com,
以便核验获奖者身份和发放奖励。领奖详情请咨询15013009279。

   
 
▲刘旻桦/摄

 
   特别声明
       1.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证据发到组委会邮箱,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经在其他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如在获奖后发现并核实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证书奖金,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2. 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展示,转化成产品及其他形式的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 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稿人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提供给主办方。

 
  5. 获奖选手需配合组委会进行形象标识转化,协助组委会将形象标识制作成相关文创产品。

 
  6. 获奖作品公示期为7天(2025年1月22日—1月28日),如对作品有异议或涉嫌侵权,请拨打15013009279进行反馈。

 
  7.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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