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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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24 18:28:3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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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关于举办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的通知 
 
为全面展示改革开放30周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现面向社会征集摄影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温州 
 
二、组织机构 
 
温州市文明办、温州日报主办,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承办。 
 
三、参赛对象 
  市内外摄影专业人士、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作品评审 
 
邀请我市知名摄影专家和有关领导共同评审。 
 
五、作品内容 
  所有参赛作品,应能客观真实生动地反映改革开放30周年来温州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主要是近年来我市各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过程中,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文明道德风尚、和谐融洽关系等方面的图片,用新旧面貌组照对比等手法,从不同角度展现我市城乡在社会风气、居民精神面貌、文明素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生的深刻而明显的变化,尤其是走在全国前列且能体现温州特色和地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六、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应紧扣主题,集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于一体,必须是在本市创作,用艺术的表现形式反映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为10寸照片(组照不超过5幅),勿装裱,不得改变原始影像。 
 
3、所有参赛作品,背后须注明作品内容、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同时附《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作品申报表》一式二份。 
 
4、市直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作品寄温州日报摄影部17楼许日尤收,邮编325000,信封上请注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文明温州图片展作品”字样,截稿时间:2008年5月30日(以邮戳为准)。同时,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另行组织征集并初评20幅(组)以上作品报市文明办宣教处。 
   
5、 经评选后的所有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无偿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对于参赛作品引起的相关法律事项,如遇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负责,并取消参赛资格。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原稿以备调用。 
  
  7、获奖作品将由主、承办方组织展览。 
 
  8、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认可本大赛的各项规则,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所有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八、其他事项 
 
1、整理参赛作品,制作《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作品集》宣传画册。 
 
2、参赛的所有作品将以不同形式作公益宣传展示。 
 
3、参赛作品入选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作品图片库。 
 
4、获奖作品参与温州市改革开放30周年大型图片展。 
 
5、附参赛表格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日报 
 
温  州  市  摄  影  家  协  会
http://www.wzphoto.cn/redirect.php?fid=25&tid=13939&goto=nextnew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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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的通知 
 
为全面展示改革开放30周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现面向社会征集摄影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温州 
 
二、组织机构 
 
温州市文明办、温州日报主办,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承办。 
 
三、参赛对象 
  市内外摄影专业人士、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作品评审 
 
邀请我市知名摄影专家和有关领导共同评审。 
 
五、作品内容 
  所有参赛作品,应能客观真实生动地反映改革开放30周年来温州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主要是近年来我市各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过程中,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文明道德风尚、和谐融洽关系等方面的图片,用新旧面貌组照对比等手法,从不同角度展现我市城乡在社会风气、居民精神面貌、文明素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生的深刻而明显的变化,尤其是走在全国前列且能体现温州特色和地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六、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应紧扣主题,集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于一体,必须是在本市创作,用艺术的表现形式反映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为10寸照片(组照不超过5幅),勿装裱,不得改变原始影像。 
 
3、所有参赛作品,背后须注明作品内容、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同时附《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作品申报表》一式二份。 
 
4、市直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作品寄温州日报摄影部17楼许日尤收,邮编325000,信封上请注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文明温州图片展作品”字样,截稿时间:2008年5月30日(以邮戳为准)。同时,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另行组织征集并初评20幅(组)以上作品报市文明办宣教处。 
   
5、 经评选后的所有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无偿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对于参赛作品引起的相关法律事项,如遇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负责,并取消参赛资格。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原稿以备调用。 
  
  7、获奖作品将由主、承办方组织展览。 
 
  8、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认可本大赛的各项规则,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所有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八、其他事项 
 
1、整理参赛作品,制作《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作品集》宣传画册。 
 
2、参赛的所有作品将以不同形式作公益宣传展示。 
 
3、参赛作品入选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作品图片库。 
 
4、获奖作品参与温州市改革开放30周年大型图片展。 
 
5、附参赛表格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日报 
 
温  州  市  摄  影  家  协  会
http://www.wzphoto.cn/redirect.php?fid=25&tid=13939&goto=nextnewset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8-05-30

更新时间:2020-04-24 1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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